嘉善县新居民管理服务办公室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办公室将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聚焦示范点 打造升级版”这一工作主题,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以优化新居民人口结构为主线,突出控量提质,实现信息精准,拓展积分管理,优化公共服务,提升综合素质,促进和谐稳定,全面提升新居民管理服务水平,服务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 一、服务全县大局,切实强化调控举措 (一)深化九大专项行动,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围绕建立与社会资源供给相适应的新居民人口规模、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新居民人口结构、与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人口环境的工作目标,深化全县新居民人口结构优化行动,严格落实“以产引人、以策调人、以治疏人、以育优人”的工作举措,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进一步完善新居民人口结构优化管理服务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引导新居民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强化政策执行、部门联动,强化样板示范、示范带动,整合日常督查力量,完善对各镇(街道)新居民管理服务工作的月通报、年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基础信息精准化管理,强化减量提质的属地责任,增强减量提质的主动性和创造力。 (二)全面执行暂行规定,深化出租房屋综合整治。严格执行《嘉善县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暂行规定》,深化“以房管人”。要多渠道多形式加强规定的宣传,使出租房屋房东、承租人人人知晓居住房屋出租“五个到位”“十个不准”“十条严管措施”。要强化基础信息,联合消防等部门进一步规范开展房屋资格初核,房屋租赁登记和信息采集等综合性工作,全面实施居住出租房屋准入制度,实现信息化管理,对全县范围居住出租房屋进行每月一次核查,更加规范精准高效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动态变化及深层次的情报信息。要加强执法力度,对房屋出租人未履行申报责任和出租房隐患限期不整改以违反十个不准坚持依法治理,加大查处处罚力度。要全面推广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以魏中村、南鹿村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试点样本,在新居民人数超1000人的村(社区)全面推广实施,在试点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破解新居民集聚区综合管理难题。 (三)配套户籍制度改革,规范居住证办理。深入实施《新型居住证制度实施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制度,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要严把条件审核,以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连续就读为基本条件,进一步规范居住证申领条件和发放范围;要积极拓展居住证卡载功能,稳妥推进居住证与社会保障卡、城市交通卡等融合对接,提高“含金量”, 激发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积极性;要继续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推行与学历、技能、参加社会保险和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积分管理制,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提供机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推动外来人口市民化;要以优化服务为目标,扎实推进居住证办理“最多跑一次”,抓好“零距离”宣传,抓好一站式服务对接。 二、强化基础信息,全面加强精准管理 (一)加强人口排摸。坚持“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延期变更签注”的基本采录原则,不断提高信息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大排查基础上组织开展以查疑、补漏为重点的专项排摸活动。加强对新居民人口倒挂问题严重和 “三灰”、群租、二房东等现象突出的重点集聚区域,经常性开展小范围、快节奏、定点式清查行动。进一步完善每月抽查通报制度,加大日常考核奖优力度,促进各镇(街道)新居民登记率、注销率、信息准确率、出租房登记率及治安责任书签订率100%,确保全县新居民信息登记管理各项指标处于全市前列。 (二)提升动态管理。明确协管员网格责任,着力抓好移动采集终端、协管员手册记载与实际情况三者基本同步,做好人员比对、信息关联和数据上报。健全城乡出租房、商住一体店面房、企业外来员工、新居民党员、持证人员等分类管理数据库。积极拓展信息采集渠道,探索跟进企业、物业、中介和公寓等第三方社会化管理模式,分别建立信息登记直报点和代办点。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组建网格服务管理对象“朋友圈”,最大限度掌握人员信息,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协管员对人口信息管理技术的熟练运用,实现新居民信息一次采录、多次修正、连续使用的可调用、全要素、轨迹式管理。 (三)推进综合治理。按照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违法的原则,充分运用综合治理手段,推动落实“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和“五气共治”工作,加大相关行业领域治理力度,整治取缔非法办学、无证经营、无证餐饮、无证捕捞、无证无照收购等活动,形成严查严管严治的高压事态,压缩高密度居住,控制低层次从业空间容量,及时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生产生活秩序。继续加强与新居民流出地党委、政府在计生、警务、维稳等方面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固定式、多渠道合作机制,共同推进两地合作共管。 三、量化差别供给,完善公共服务保障 (一)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根据新《条例》要求,及时做好现行公共服务政策梳理,不断完善相关举措。以居住证为新居民享受政策待遇的法定前提,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公共服务和便利提供机制,加快实现新居民就业培训、子女教育、卫生计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协调,逐步形成规范统一、公平合理、体现激励、梯度累进的新居民公共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强化公共服务政策对新居民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二)推进积分制管理。及时总结积分制管理制度实施以来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优化供给机制。进一步完善积分管理指标体系,积极探索新居民群体素质科学评价衡量机制,逐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公共服务梯度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强化积分管理导向作用,调整优化积分项目,在重点实施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积分享受公共租赁房屋补贴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县级层面其他新居民积分享受其他公共服务,鼓励镇(街道)因地制宜实施相关积分公共服务项目,注重完善相关政策,保障有序实施;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保障,实现工作平台有序顺畅,加强积分赋分运作和流转过程的跟踪管理,开展积分数据分析,探索积分制在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和软件开发利用,扩大其社会效益。 (三)改善需求式服务。深化新居民法律援助工作,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劳动用工有关法规,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维护新居民的合法权益。做好新居民慈善救助帮扶,规范新居民和谐促进会、致和社 等新居民自助组织的运作管理,扩大新居民意外伤害保险覆盖,拓展政府部门与社会各界对新居民的特殊关怀,加强配合与协作,加大对新居民子女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关心关爱,组织开展灵活多样、感化心灵、实在受益的社会化服务。深化两地共管。继续加强与新居民集中流出地的沟通协作,建立固定式、常态化、多模式的的互动互通、共管共享机制。 四、加快融合步伐,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一)提升综合素质。强化新居民教育培训阵地建设,组织好乡音讲师团以菜单式巡讲开展“双百”德治、法治教育活动,积极鼓励在职新居民参加技能培训,提升文化学历,提高职业技能,提高文明素养。利用好网络、课堂、宣传栏等媒介平台普及艾滋病防治、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纠纷处理、交通法规、禁毒、防诈骗、反邪教、文明上网等方面的知识,提高新居民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继续推进“新二代”教育管理,做好重点对象帮扶,办好新居民道德讲堂,在新居民子女学校开展经典诵读、家庭故事征文比赛等活动。 (二)展示精神风貌。进一步深化“善文化”主题系列活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组织新居民参与“五水共治”、文明创建、垃圾分类、学雷锋帮困献爱心等服务活动,投身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发现树立和广泛宣传新居民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打响“同一片蓝天,同一个家园”及新居民“多室一坊”等自治组织的服务品牌,引导新居民树立新形象,传递正能量。组织开展适合新居民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选拔优秀选手积极参加全市活动、比赛,在第二故乡展示特殊才华,增添亮丽风采。 (三)促进和谐融合。加强新居民党、团、工会组织建设,完善新居民参政议事制度,主动加强与外地商会、新居民组织的联系协作,发挥新居民议事委员作用,促进新居民组织建设和政治融入。加强新居民在基层城乡社区广泛融入,引导新居民配合社区管理,参与社区活动,服务社区建设。巩固“以新调新”成果,全面畅通诉求表达渠道,重视新居民“老娘舅”作用发挥,按“三个第一时间”要求排摸涉“新”矛盾纠纷,把矛盾问题稳控在事发地,化解在基层。 五、加强自身建设,奠定坚实发展基础 1. 坚持从严要求,抓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痕迹化管理制度要求,明确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工,及时签字背书。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注重对党员干部日常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强化正风肃纪,狠抓制度落实和纪律执行,落实县委巡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管理。 2.抓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调查研究。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结合嘉善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人口结构优化、积分制管理、社会创新治理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控新居民的动态变化和情况信息,努力探索新规律、新特点,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内在动力,着力破解新居民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新居民管理服务工作的能力,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制定和微观政策实施提供服务。 3.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根据体制调整后的实际,进一步健全发挥县新居办综合、协调、指导、督查职能,建立新居办与派出所(新居所)双月工作例会制度;完善新居民服务管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围绕“九大专项行动”推进,定期通报、分析,进一步督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履行相应的服务管理职能;进一步落实镇(街道)综治办在新居民服务管理中的统筹作用,进一步明确用工单位全面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具体责任,使服务管理有牵头、能落地,显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