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认真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嘉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我局联系,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体育南路988号,电话:0573-84120425。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嘉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健康嘉善”主线,按照“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要求,以“工作质量提升年”为抓手,统筹推进医疗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卫生计生依法行政等工作,推动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卫生计生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提高认识,规范流程。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明确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2017年1-9月,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583条,涉及年度部门决算、预算、采购招标、人才招聘、各类监督监测结果公示、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等内容。10月份开始,根据上级要求,局网站永久关闭。相关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10-12月,共发布206条。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发文相结合,在发文的同时必须明确公文是否可以公开,对不予公开的公文,要求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加强协调机制,对政府信息涉及本单位内多个部门的,须经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进行公开。2017年,通过嘉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系统、县卫计局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单位信息公示12期,放射卫生许可核发信息公示10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信息公示1期,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4次,游泳池水质监测2期,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餐饮具抽检结果3期。 (三)仔细梳理,逐步完善。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落实专人对涉及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等内容进行逐条比对,做到与省、市卫生计生委公布的目录保持一致,并及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并适时进行动态更新。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方便公众通过网络查询。另外,通过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现场咨询、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将群众关心的涉及卫生计生工作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主动公开,信息透明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照公开透明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除嘉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平台外,我局还通过嘉善卫计局门户网站、报刊等辅助方式公开,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2017年,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89条。 2.回应解读情况:今年参加县委宣传部组织的例行新闻发布1次,主要内容为“打击非法行医共筑平安嘉善”。 3.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接受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件。 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今年共有1起行政复议,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无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5.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2.公开的渠道和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不够完善。 3.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情权。 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落实目标责任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3.提高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创新意识,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附件:嘉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嘉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23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 填报单位:嘉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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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8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8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49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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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人:冯群青 填报日期:2018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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