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布2017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有关统计数据附表及其说明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我单位联系,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车站南路899号、电话:0573-84057651。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组织体系方面 县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公证司法的重要举措和具体步骤来抓。县局已建立了一个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组织网络体系,现有信息公开分管领导1名,信息员2名,各科室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参与相关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收集编写本局政府信息;具体承办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局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起草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二)制度建设方面 2017年,县局继续不断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保密审查等制度;形成了一整套规范的操作规程,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进行及时更新;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布的审核工作,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审核。 (三)工作机制方面 加强沟通协调机制,对政府信息涉及本单位内多个部门、科室的,相互协调取得一致后进行公开。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等群众了解本局信息、反应问题的处理流程,落实一把手签批、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公开专员全面跟进的责任制。同时,局办公室及时升级改版涉及嘉兴市公共法律服务网嘉善子网站,“嘉善司法”、“嘉善普法”微信平台等信息渠道公开,协调各科室、司法所、公证处做好相关信息公开数据的更新。根据县信息公开办的统一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查漏补缺和提质提速整改行动,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规范运行。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信息公开量化情况。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县局将“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要求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按组织机构类、政策文件类、规划总结类、行政执法类、政务动态类、财务管理类、便民服务类、人事管理类等信息予以公开。同时,本单位还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积极公布本单位信息。2017年1至12月,在嘉善县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82条,嘉兴市公共法律服务网嘉善子网站公开信息10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59条,其中“嘉善司法”微信公众号66条,“嘉善普法”微信公众号193条。 2.做好政务服务网等平台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前期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的基础上,2017年县局又根据要求统一完善了相关的执法流程公开目录和公共服务项目。同时,在原有建立的“嘉善普法”微信公众号外,还建立了“嘉善司法”微信公众号,通过该平台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截止2017年12月底推送信息6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目前上级未出台具体收费规定)。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举报和咨询情况 本年度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起(注:当事人顾亚萍不服中院二审判决,上诉省高院,目前省高院已审理,驳回其再审申请)。 群众投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处各1起,均已调查处理完毕。 群众咨询4件,均已解答。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沟通机制。继续建设好与上级信息公开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了解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变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同时,做好局内部各职能科室(司法所)、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 2.推动便民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启用新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加大有关办事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同时做好网上群众咨询的解答和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最多跑一次”服务目标的实现。 3.继续做好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同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 七、有关统计数据附表及说明
附件:2017年度嘉善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 填报单位:嘉善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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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3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注:当事人顾亚萍不服中院二审判决,上诉省高院,目前省高院已受理,择期审理。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3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5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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