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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嘉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 03- 30 10: 0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布2017年度嘉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嘉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嘉善县魏塘街道亭桥北路95号三楼304室,邮编:314100;电子邮箱:Jsgxs0573@163.com。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本机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精神,按照省、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做好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一)健全组织。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我单位指定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1名副科级领导为分管领导,落实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承办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包括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提出完善建议等。

(二)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公文类信息审核机制。修订公文类信息拟稿单,在办文阶段执行信息公开同步审核的机制,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属性,特别是对不予公开的信息,必须注明不予公开的理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形式。本机关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形式公开,另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二)公开内容。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条。

三、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本年度本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向申请人收取邮寄、复制等相关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被行政复议0次;本年度受理行政诉讼0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信息公开的领域、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拓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全体人员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规范信息公开形式,完善运行操作体系,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动态发布群众关心的热点亮点事项的进度和结果。在传统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七、有关统计数据附表及说明(见附件)

2017年嘉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嘉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信息来源: 县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