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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开发区(惠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5-25 09:52 浏览次数:

 

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街道)妇女联合会

善经惠妇〔2018〕4号

 

2018年度开发区(惠民街道)“美丽庭院”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助推县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按照“重点培育、全面提升、争创示范”的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妇女、家庭在“美丽庭院”、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促进“美丽乡村”的改造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县美丽庭院创建要求,结合区(街道)实际,制定2018年开发区(惠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组织广大妇女美家园、护绿化、促文明、求致富,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树立文明乡风。

  二、工作标准

  以“四美”(物品堆放整齐美、卫生清洁环境美、花木茂盛绿化美、家风文明生活美),“五好”(组织健全管理好、机制完善措施好、村容整洁环境好、活动多样载体好、家庭参与效果好),“三宜”(环境优美宜人、乡风文明宜居、人文景观宜游)为标准,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采取街道、村、户三级上下联动推进,形成县级“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县级“美丽庭院”标杆村、县级“美丽乡村”精品点和示范点梯度创建模式,分别实现“美丽庭院”示范户20%、40%、50%、70%的比例,促使“美丽庭院”创建从“盆景”到“风景”转变。

  1.县级“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标准。对原来基础较差的村,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8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2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一个“美丽庭院”示范片,开展“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活动。

  2.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创建标准。要求100%的家庭参与“优美庭院”创建活动,50%的家庭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两个“微田园”示范片,示范片中80%的家庭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户标准。已经命名为嘉兴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的,要在原有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提质扩面。(具体创建要求以嘉兴市“优美庭院”示范村考核为准)。

  3.县级“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标准。已经创建成为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或原有基础较好的村,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拔高标杆、提升档次,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9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5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两个“美丽庭院”示范片,开展“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活动。

  4.县级“美丽乡村”精品点和示范点创建标准。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和拓展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10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7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建设主题,拔高标准打造特色亮点庭院,在面上形成示范引领。

  三、主要举措

  围绕四大行动,扎实推进美丽庭院建设。

  1.庭院卫生整治行动。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妇女和家庭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洁庭院卫生死角、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积物、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等,养成不乱扔乱抛、清洁美化环境的好习惯。各村(社区)妇联要着眼于庭院卫生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城乡环境整治、剿灭劣V类水等工作开展活动,切实推进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

  2.庭院绿化培育行动。改变农村庭院不留泥土、不种绿化的传统观念,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家庭参加植树造林和庭院绿化活动,通过家庭种绿护绿培训、推广“绿化角”、播种庭院菜圃、果蔬进庭院等措施,提升家家户户植绿护绿水平,提升“美丽庭院”绿化覆盖面,使农村面貌真正焕然一新。

  3.庭院美化提升行动。“美丽庭院”建设要与“美丽乡村”规划和谐统一,与周边自然环境协调一致,注重庭院整体及周边空间设计合理,庭院布局美观舒适,通过开展庭院微景观设计、打造特色庭院、旧物改造扮美等活动,巩固和扮靓农村庭院环境,推动“美丽庭院”创建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注重创建成果的巩固和扩大提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回头看活动,确保已创建成功的村在保持成效的基础上,庭院美化程度逐年有提升、有改进。

  4.家风文明培育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等系列创建,依托妇女微家阵地建设,在广大家庭中开展“庭院话家风”、家教微沙龙、敬老护老等主题活动,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开展文明礼仪、生活技能等培训,引导树立生态、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营造乡风好、人和谐、生活美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考核

  由区(街道)妇联、美丽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考核组,制定每季度工作例会汇报交流制度;4月份起,各创建村(社区)每月上报创建区域“美丽庭院”合格户、示范户的建设量和建设率至区(街道)妇联;督查考核组根据上报的数据将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农户、庭院照片集中审核等方式,加强日常督查管理推进工作;“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将纳入区(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列入“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美丽庭院”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美丽庭院”创建不仅是“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范畴,更是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社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具有本村(社区)特色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方案,要建立工作组,村“两委”班子成员共同参与,确保责任到位,合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2.把握重点,完善机制。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应创建方案,并按季度制定年度推进工作计划,不断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入户指导、互比互学、互评互晒、月度督查等长效工作机制,努力突破创建成效易反弹的瓶颈,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难点问题,要切实通过创评活动提高群众尤其是妇女及家庭成员的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3.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根据“五好”、“四美”要求,抓好典型培育,积极引导基层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比、展示活动,每年确定创建示范村和特色家庭,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树立典范。充分发挥妇女微家等阵地作用,广泛开展“美丽大讲堂”村村行活动,并利用广播等媒体,做好“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的宣传报道,努力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成效,同时做好上报创建活动图片和信息等工作。

   

   

   

   

   

  附件:

  1. 开发区(惠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开发区(惠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村考核细则

  3. 开发区(惠民街道)“美丽庭院”户考核细则

  4.“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宣传标语

  5.开发区(惠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安排

       

  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街道)妇女联合会

                                                                                                                    2018年4月12日

附件1:

开发区(惠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我区(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更好地开展创建活动,引导全区(街道)居民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打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开发区(惠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俊群

  副组长:杨  珺、顾冯娟、吴艳华

  成  员:张树佳、俞  萍、蒋殷超、张  莉、徐佳燕

          张希根、石秀良、包国峰、曹诚超、齐学习

附件2:

开发区(惠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村

考核细则

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

及分值

评分要点

分数

自评分

考评分

组织健全

管理好

20分

(1)健全村(社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领导、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美丽庭院”创建各项工作。

2

  

(2)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创建活动。

2

  

(3)建立保洁志愿队、监督队、评审队,人员配置合理,并发挥作用。

3

  

(4)将庭院整治纳入乡村振兴工作范畴。

2

  

(5)在推进本村“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中,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调研、有总结。

2

  

(6)召开群众动员会议,组织群众参观“美丽庭院”。

2

  

(7)落实专项创建经费。

2

  

(8)创建经费使用规范,符合相关要求。

2

  

(9)创建工作台账齐全。

3

  

  长效机制

  落实好

  15分

(10)健全长效保洁机制,落实保洁人员和经费,坚持定期清扫。

2

 

 

(11)落实创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网格式督查制度,进行分块、分片、分组定期督查。

3

 

 

(12)建立月度评比机制,每月开展“美丽庭院”达标户、示范户评比工作,设有“美丽庭院”公示栏,对每月评比情况进行公示。

5

 

 

(13)建立庭院激励机制,对“美丽庭院”示范户、达标户有一定的奖励措施.

5

 

 

项目及

分值

评分要点

分数

自评分

考评分

庭院美化

效果好

25分

(14)“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村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100%的家庭参与创建活动;

“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村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95%以上的家庭参与创建活动。

4

 

 

(15)“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村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9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

“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村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8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

5

 

 

(16)“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村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5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

“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村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2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

“美丽乡村”精品村创建点要求7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

5

 

 

(17)“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村内建成县级“美丽庭院”示范户不少于3户,镇级“美丽庭院”示范户不少于10户;

“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村内建成县级“美丽庭院”示范户不少于1户,镇级“美丽庭院”示范户不少于5户。

3

 

 

(18)“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村组织设计并打造低成本、可复制的“美丽庭院”样本不少于5个;

“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村组织设计并打造低成本、可复制的“美丽庭院”样本不少于3个。

3

 

 

(19)对县、镇、村各级“美丽庭院”示范户、“美丽庭院”达标户,在家门口醒目位置进行挂牌,同时展示家庭家训。

5

 

 

活动多样

载体好

20分

(20)召开村民小组长、户长等会议,举办“美丽大讲堂”活动,通过PPT展示、面对面讲述,将创建要求、标准和意义等向群众进行宣传。

2

 

 

(21)制作“美丽庭院”宣传单或其他宣传创建标准的物品,并发放至每户家庭。

2

 

 

(22)农户了解“美丽庭院”创建标准,知晓率100%。

1

 

 

项目及

分值

评分要点

分数

自评分

考评分

活动多样

载体好

25分

(23)开展如庭院整治、绿植种养、旧物改造、庭院设计、酵素制作等特色创建活动4次以上。

3

 

 

(24)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指导家家户户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5

 

 

(25)开展以宣传“美丽庭院”为主题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4次以上。

3

 

 

(26)绘制“美丽庭院”墙景画,设计美观、主题鲜明。

4

 

 

(27)“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村在“美丽庭院”示范户家庭中建设“妇女微家”“儿童之家”“妇女维权站”“环保酵素制作站”“巾帼志愿者工作站”等阵地不少于3个,有计划、有活动、有记录、有物资、有展示,每个阵地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

“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村在“美丽庭院”示范户家庭中建设“妇女微家”“儿童之家”“妇女维权站”“环保酵素制作站”“巾帼志愿者工作站”等阵地不少于1个,有计划、有活动、有记录、有物资、有展示,每个阵地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

5

 

 

村容整洁

环境好

15分

(28)及时清理河道垃圾、水沟污泥、污水和道路障碍,房前屋后、村庄雨水排放沟渠通畅,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2

  

(29)村容整洁,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柴草乱垛、粪土乱堆、污水乱泼,生活垃圾收集率100%。

2

  

(30)村庄布局合理、绿化有序。

2

  

(31)畜禽实行圈养。

2

  

(32)充分挖掘和利用乡土、历史、人文资源,保留有乡村文化符号。

2

  

(33) “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美丽庭院”示范片不少于2个;

“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美丽庭院”示范片不少于1个。

5

  

总分

100

  


注:考核分数达到90分以上为通过考核。

附件3:

开发区(惠民街道)“美丽庭院”户考核细则

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及

分值

评分要点

分数

自评分

考评分

物品堆放

整齐美

25分

(1)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生活用品、农用机具、柴堆等物品分门归类摆放整齐,位置适当。

5

  

(2)院落、阳台、楼道等无乱堆乱放之物,及时清理枯萎果蔬藤蔓。

5

  

(3)无违章搭建行为,无乱搭、无乱建。

5

  

(4)无侵占公共区域行为,无占道堆物、晒谷、阻碍交通等现象。

5

  

(5)无侵占集体绿化及公共设施现象。

5

  

卫生清洁

环境美

  25分

(6)房前屋后无猪舍。

4

 

 

(7)房前屋后无露天粪缸基(棚)。

3

 

 

(8)庭院及房前屋后无杂草丛生、污水横流现象。

4

 

 

(9)具有较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垃圾箱摆放位置固定,垃圾箱外壳干净无破损,箱内垃圾不外溢。

4

 

 

(10)外墙粉刷整洁美观,无有碍观瞻构筑物。

5

 

 

(11)庭院内无卫生死角,无散放鸡鸭等家畜,庭院无畜禽粪便。

5

 

 

  花木茂盛

  绿化美

  25分

(12)因地制宜、栽花植绿,“美丽庭院”示范户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美丽庭院”达标户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5%。

10

 

 

(13)房前屋后有花草树木,可以是果树、观赏花草树木、盆栽盆景等,建成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

3

 

 

项目及

分值

评分要点

分数

自评分

考评分

  花木茂盛

  绿化美

25分

(14)院落内精心设计有特色,花卉苗木多样,用于搭建藤蔓类植物的支架美观有序,形成层次丰富、错落有致的绿化格局。

5

 

 

(15)认真种养县、镇、村赠送或奖励的花籽、苗木。

2

 

 

(16)在庭院内保留泥土地用于种养绿植、蔬菜、花木,或建有花坛,或利用墙体悬挂绿植。

3

 

 

(17)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美丽庭院”示范户要至少打造1处景观小品;

“美丽庭院”达标户内没有与整体环境不协调的物品。

2

 

 

  家风文明

  生活美

25分

(18)积极响应“美丽庭院”创建,参加动员会,知晓创建标准。

5

 

 

(19)弘扬文明乡风,参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平安家庭评选活动,传承家规家训。

3

 

 

(20)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爱护公共财产、不侵占集体土地,不损害他人财物。

5

 

 

(21)积极主动参与并带动身边人一起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维护村居环境,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

5

 

 

(22)参加绿植养护培训、酵素制作、庭院旧物改造、晒晒我家的庭院等创建活动不少于2次。

5

 

 

(23)有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2

 

 


注:考核分数达到90分以上为通过考核。

附件4:

“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宣传标语 

  1.争做文明村民,建设美丽庭院,共享美好家园。

  2.户户争创美丽庭院,家家建设美丽乡村。

  3.整治脏乱差,留下真善美,美丽我的家。

  4.打造美丽庭院,享受幸福生活。

  5.美丽庭院是我家,农村不比城里差。

  6.美丽庭院同心同梦,美丽乡村共创共赢。

  7.美丽乡村参天树,美丽庭院是沃土。

  8.创建美丽庭院,让美丽乡村景更美、情更深、意更浓。

  9.美丽庭院绘蓝图,美丽乡村展鸿鹄。

  10.美丽乡村鸟语花香,美丽庭院世外桃源。

  11.美丽庭院,使生活更有品质。

  12.乐居美丽庭院,建设美丽乡村。

  13.诗与画的庭院,你和我的乡村。

  14.庭院多一分生机,乡村多一份美丽。

  15.一枝一叶美庭院,一举一动创家园。

  16.美丽庭院人人爱,美丽乡村家家享。

  17.品质微田园,乡村慢生活。

  18.庭院优美宜人、乡风文明宜居、人文景观宜游。

  19.“四美”标准创建“美丽庭院”:物品堆放整齐美、卫生清洁环境美、花木茂盛绿化美、家风文明生活美。

  20.“五好”标准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村:组织健全管理好、机制完善措施好、村容整洁环境好、活动多样载体好、家庭参与效果好。

附件5:

2018年度“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安排

   

  1.区(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推进会(4月)

  2.各村(社区)创建片点“美丽大讲堂”、户长会(4月—5月)。

  3.美丽庭院创建培训班。(4月-6月)。

  4.“美丽庭院”岗村结对活动(5月-12月)

  5.“最美庭院微景观”评选活动。(7-8月)

  6.“巾帼护河娘子军”、 “美丽酵主”垃圾减量、“垃圾分类从我家做起”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5月-12月)。

  7.嘉善县“美丽庭院”半年度成效PK活动(7月)。

  8.“晒晒美丽庭院”、“美丽庭院”摄影大赛活动(8月)。

  9.嘉善县“美丽庭院”示范户评选活动(8月-10月)。

  10.嘉善县“美丽庭院”成效对比图展示活动(11月—12月)。

信息来源: 县开发区(惠民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