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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二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6-04 15:55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教[2018]19号)和《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浙科发计[2018]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第二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向社会公示。各类社会机构和个人如对本公示方案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与县科技局联系。公示起止时间为2018年6月4日至6月8日。

  联系人:徐振丽  联系电话:84127163

  附件:2018年第二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

  嘉善县科学技术局

  2018年6月4日

 

 

2018年第二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教[2018]19号)和《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浙科发计[2018]6号)文件精神,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一、补助资金金额

  2018年度分配至省级企业研发后补助奖励的专项资金和创新改革试点共计150万元。

  其中:省级企业研发后补助奖励100万元;创新改革试点50万元。

  二、分配原则

  1.省级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对重视创新和研发投入力度大、并在全省研发投入统计中列入前500名的企业进行奖励,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继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创新改革试点。鼓励企业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对签订产学研合作的并开展实际合作的企业进行资金扶持。

  三、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1.省级企业研发后补助奖励100万元,拨付计划如下:

  嘉善大王椰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20万元

  铠嘉电脑配件有限公司           20万元

  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         20万元

  嘉兴景焱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20万元

  浙江嘉丰机电有限公司           20万元

    2.创新改革试点补助50万元将用于对我县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进行补助,待企业项目申请经过评审后立项,统筹安排省补资金补充到县级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资金中。

信息来源: 县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