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我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4号)和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5号)、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18〕9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职称改革工作 (一)切实加强职称评审“最多跑一次”改革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职称评审数据省集中的要求,今年各评委会办公室务必及时在本系统官方网站发布评审通知、评前评后公示、结果公布、通过人员高级证书网上查询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评审结束后及时将中、初级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信息采集汇总上报(资格证书信息表见附件3),以便录入省统一数据归集平台,让专业技术人员真正在职称评审中“少跑腿”。 (二)推进重点领域职称评审改革 卫生领域、中小学领域以及农业技术领域请根据改革内容及时间要求,尽早部署相关改革工作。 (三)关于公务员参加职称评审 根据浙委办〔2018〕4号文件精神,从今年起,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都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包括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 (四)初定职称 初、中级职称实行全国和省统一考试的专业从7月1日起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含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称)。 (五)关于实行以考代评、全国统一考评结合的职称 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申报参加考试可不受空缺岗位数额限制,但取得资格后仍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参加申报竞聘。 二、201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一)各镇(街道)、各系列主管部门及评委会办公室应按要求及时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公布评审信息,将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下发至各有关单位及所辖企业,防止遗漏参评对象。 (二)申报材料根据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18〕91号)(详见附件1)文件要求提交,材料提交时间根据各系列规定时间经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提交至相应系列评委会办公室。 县级各系列初级资格评委会及县中小学教师、卫生中级资格评委会办公室在完成今年度评审会议的准备工作后,需填报《申请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的函》和《 _____ 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提前15天初级资格评委会报县人力社保局,县中小学教师、卫生中级资格评委会报市人力社保局,经县、市人力社保局对评审材料审查同意并出具复函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县级各系列初级资格评委会应在7月底前完成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工作。 (三)2018年将继续开展非公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技能职业资格与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互评认定工作,具体申报工作另行布置。 (四)从2017年度起,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含职称初定,但受组织派遣援助、博士后出站、海外高层次人才等直接确认除外)应严格按照单位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单位考核推荐的程序向县人社局送审申报人员材料。各事业单位未按要求布置并未经相应程序开展相关工作而影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后果由各事业单位承担。 (五)各系列初评委及县中小学教师、卫生中级资格评委会成员每三年调整一次。到期调整的,请在各评委会召开之前完成。 三、其他事项 (一)继续教育要求。各评委会要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专业课程学时和公需课程学时认定要求按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17〕58号)或县人力社保局《关于在全县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善人社〔2018〕45号)文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关于嘉兴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嘉人社〔2017〕39号)文件精神,2017年起所有系列申报中级资格时(包括评审、初定和以考代评的中级资格),外语和计算机不作为必备条件。申报高级资格时,外语和计算机不再作统一要求,由各职称系列高评委主管部门根据行业、专业要求自行确定。 (三)在职在岗证明。企业及事业单位编外申报对象须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四)为顺利做好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有下属事业单位的各主管部门,请摸清所辖事业单位的职称聘任情况及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情况,并于7月4日前向县人社局报送《嘉善县2018年度事业单位中高级职称评聘报备表》(见附件2)进行备案。 联系科室:人才开发科。 职称评审相关事宜联系人:王磊蕾,联系电话:84126237。 继续教育相关事宜联系人:杨瑞益,联系电话:13616833855(553855)。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18〕91号)文件执行。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 附件2:嘉善县2018年度事业单位中高级职称评聘报备表 附件3: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信息表(模板)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8日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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