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认真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嘉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我局联系,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体育南路988号,电话:0573-84235008。 一、工作概述 2018年,嘉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健康嘉善”建设为指导,紧密结合“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的建设要求,合理有序推进卫生计生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工作透明度,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加强领导组织,完善机构人员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明确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定期维护,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建立完善制度,促进工作开展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各项工作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确保规范运行。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发文相结合,在发文的同时必须明确公文是否可以公开,对不予公开的公文,要求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加强协调机制,对政府信息涉及本单位内多个部门的,须经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嘉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平台,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05条。 (二)其它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我局积极建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一步开拓信息公开渠道。2018年,我局通过微博公开各类信息40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222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我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次,政策解读稿件3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5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共有1件网络申请,已按时回复办结。 (五)举报投诉情况。今年共收到各类举报投诉174件,均按时答复。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力量不足。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不够多样化,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不够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从工作实际出发,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同时,加强工作人员配备,通过参加上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工作联络员的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有序开展。 二是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梳理。重点推进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拓展政府信息内容深度,试行对涉及民生、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开展相关解读工作。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总结研究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嘉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嘉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16日
嘉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8年度)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0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74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单位负责人:陈强 审核人:冯群青 填报人: 陶春云 | 联系电话:84235008 填报日期: 2019.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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