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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度嘉善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31 11:3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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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9年度嘉善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十六届县政府第28次县长办公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页无正文。

嘉善县卫生健康局             嘉善县财政局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善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月31日


2019年度嘉善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8〕35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8〕20号)、《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有关政策的通知》(嘉人社〔2018〕129号)、《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善政办发〔2016〕172号)精神,进一步做实做细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签约名称

为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和理解签约服务工作,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8〕20号)文件精神,我县2019年起签约服务工作统称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工作目标

2019年,规范签约率巩固在户籍人口数35%左右,十类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65%以上。各镇(街道)要在现有签约服务工作基础上,结合服务能力及资源配置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将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把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放在首位,不断提升签约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签约服务

(一)服务内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主要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可县内跨区域签约,建立有序竞争机制。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分为十类重点人群(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困难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一般人群,对不同人群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服务。主要涉及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优先预约服务、优先转诊服务、出诊服务药品配送与用药指导服务、长期处方服务、中医药“治未病”服务等。

根据“浙江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项目清单”制定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础签约服务包”。其中慢性病连续处方服务根据《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有关政策的通知》(嘉人社〔2018〕129号)文件执行。家庭医生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可为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酌情增加单次配药量,延长配药周期,在上一次剩余用药量不超过15日(含)内,签约家庭医生开具慢性病用药连续处方,一次配药量由家庭医生确定,一般不超过12周,但应当注明理由,并告知患者关于药品储存、用药指导、病情监测、不适随诊等用药安全信息。 各基层医疗机构须适当扩大慢性病常用药的储备,提高与县级医院用药目录的匹配度,满足签约居民合理用药需求。《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善政办发〔2016〕172号)文件保障措施中,涉及的“签约参保人员在签约责任医生处就诊,减免一般诊疗费5元/次”停止执行。

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辖区人群结构和不同健康需求,设计适宜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包”为“基础签约服务包”补充,并制定完善的个性化签约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向群众公示,经双方签约后开展服务。

(二)家庭医生。签约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乡村医生和中医类别医师;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或经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的在岗临床医师;经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职称退休临床医师。

(三)家庭医生团队。原则上以团队服务形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个团队至少配备1名家庭医生、1名护理人员,原则上由家庭医生担任团队负责人。家庭医生团队可根据居民健康需求和签约服务内容选配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专科医师、药师、健康管理师、中医保健调理师、心理治疗师或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团队助理、计生专干、社工、义工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要建立健全家庭医生团队管理制度,明确团队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考核办法、绩效分配办法等。团队负责人负责本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管理和考核。 
    (四)筹资机制。2019年度家庭医生签约“基础签约服务包”服务费为120元/年·人,其中个人支付10元/年·人,其余110元/年•人由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和医保基金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等五部门 关于进一步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6]51号)文件精神按一定比例构成,先由县财政按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予以补助,剩余部分由医保基金列支。“个性化签约服务包”服务费,由个人支付给医疗机构。

(五)签约方式。签约居民在本镇(街道)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内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一般全年仅允许变更1次。通过网上、现场等多种渠道进行电子化签约,居民在阅读且同意签约协议,并提交市民卡或身份证或通过移动支付方式进行身份认证后,完成签约。协议内容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和所在机构基本信息、服务内容、方式、期限、费用,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协议的解约和续约情况等。签约居民对协议签订时提供的证件、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须履行签约服务协议中约定的各项义务,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签约服务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持有《母子健康手册》的孕产妇及儿童,在充分告知的基础上,视同与其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每名家庭医生签约人数,一般在2000名居民左右,并满足重点人群比例要求。符合慢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员,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应严格按要求进行规范签约服务、全程管理。

2019年度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至2019年5月底结束,有效服务期为签约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绩效考核指标。考核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居民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通过信息化实现考核指标的客观、动态评价。同时,与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目标责任制考核、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医保管理医疗机构考核等统筹。 家庭医生签约专项考核办法由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另行制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考核工作机制。以家庭医生团队组成、服务对象的数量、履约率、续约率、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签约居民满意度和团队成员满意度等为核心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同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

(二)规范使用签约经费。签约服务费是家庭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在签约周期内履行相应的健康服务责任的费用,体现医务人员作为“健康守门人”和“费用守门人”的劳务价值。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用于人员薪酬分配,体现多劳多得,不纳入绩效工资和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原则上应当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家庭医生团队,并根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考核结果进行合理分配。

(三)加强签约服务宣传。加强对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和特点的宣传,合理引导居民预期。积极挖掘树立服务质量好、百姓认可度高的优秀家庭医生典型,发挥正面示范作用,增强家庭医生职业荣誉感,提高社会认可度,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方案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嘉善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项目清单(基础签约服务包)

附件

嘉善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项目清单(基础签约服务包)

服务包分类

适用对象

服务包内容

服务说明

服务频次

基本

服务包

所有签约人群

1.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建立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服务内容


2.个体化健康指导咨询

通过门诊、电话、微信、APP等接受健康咨询服务并提供健康指导

按需服务

3.健康教育服务

通过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及健康知识讲座等方式主动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供健康教育折页、处方、手册等


4.健康知识推送服务

采用微信或短信等推送方式,推送日常健康知识、疾病预防知识、养生保健知识等健康信息

4条/年

5.签约门诊预约服务

为签约居民提供家庭医生预约门诊服务

按需服务

6.分级诊疗服务

根据签约居民的病情需要提供或者协调医疗资源,包括为签约居民联系专家门诊、会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住院服务等

按需服务

7.慢性病连续处方服务

为符合条件的签约患者提供最长12周的慢性病连续处方服务,并跟踪随访管理

按需服务

8. 药品配送服务

为就诊时未配备所需药品的患者提供到货后药品配送服务

按需服务

儿童

服务包

签约0-6岁儿童

1.建卡发证

建立健全专项(电子)健康档案,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儿童保健册、预防接种证等  


2.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高危儿根据高危因素增加1-2次访视服务

1次/年或相应增加



3.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对满月新生儿进行体重、身长、头围测量、体格检查,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指导

1次/年

4.婴幼儿健康管理

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对婴幼儿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

按年龄段提供相应的服务

5.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查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

每年一次

6.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儿童建立专项档案,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签约高危儿童免费门诊随访直至正常

按需服务


7. 预防接种

根据国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规范接种

视预防接种程序而定


8.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家长提供中医药健康指导

按年龄段提供相应的服务


9.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

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


孕产妇

服务包

签约

孕产妇

1.早孕建卡管理

建立健全专项(电子)健康档案,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2.产前健康管理

分别在孕早期1次、孕中期2次、孕晚期2次(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提供)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包括测体重、测血压、四步触诊、测宫高、腹围、多普勒胎心监测,健康状况评估;孕中期产前筛查。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

按孕周提供相应的服务

3.产后健康管理

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产后42天产妇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高危孕产妇根据高危因素再增加1-2次访视

2次/年或相应增加

4.孕早期健康体检

孕早期开展1次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1次/年

5.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

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


老年人

服务包

签约65岁及以上

老人

1.健康评估

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1次/年

2.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按《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标准进行评估

1次/年

3.体格检查

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1次/年

4.辅助检查

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检查

1次/年

5.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1次/年

6.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

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


高血压患者服务包

签约高血压患者

1.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建立高血压患者专项(电子)健康档案


2.分级随访管理

根据血压分级管理要求,每年提供不少于4次面对面随访,不少于4次免费血压测量

不少于4次/年

3.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调整药物,按需转诊

按需服务

4.体格检查

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1次/年

5.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

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


糖尿病患者服务包

签约2型糖尿病

患者

1.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建立糖尿病患者专项(电子)健康档案


2.分级随访管理

根据血糖分级管理要求,每年提供不少于4次面对面随访,不少于4次免费血糖检测

不少于4次/年

3.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调整药物,按需转诊

按需服务

4.体格检查

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运动功能粗测判断和足背动脉搏动检查

1次/年

5.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

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包

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签约严重精神障碍

患者

1.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电子)健康档案


2.随访评估

每年不少于4次随访,不少于1次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

不少于4次/年

3.分类干预

按病情需求进行分类干预服务,对患者及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按需服务

4.健康体检

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和心电图),可与随访相结合

1次/年

5.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

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


肺结核患者服务包

签约结核病患者

1.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建立肺结核患者管理专项(电子)健康档案


2.第一次入户随访

接到上级肺结核患者管理通知单后,72小时内访视,确定督导人员,对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防护指导


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按规范要求提供督导服药和随访服务,进行分类干预


4.结案评估

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

按需服务

5.免费药品

肺结核患者免费治疗期间的常规一线抗结核药物(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


6.密切接触者筛查

访视时向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者提供筛查服务


7.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

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

根据签约对象情况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双向转诊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服务包

签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

1.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专项(电子)健康档案


2.健康管理服务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按情况对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分别进行健康管理

按相应规范服务

3.心理援助

特殊家庭心理援助成员联合街道、社区两级计生协会人员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实施分类援助

按需服务

4.相关事务信息

咨询服务

为符合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免费孕检、一对一专家优生咨询等咨询服务,以及其他的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按需服务

5.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

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


困难人群服务包

签约困难人群对象

1.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建立困难人群专项(电子)健康档案


2.健康管理服务

困难人群按情况对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分别进行健康管理

按相应规范服务

3医疗救助服务

按当地医疗救助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签约对象减免相关费用


4.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

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


残疾人

服务包

签约

残疾人

1.建立健全(电子)健康档案

建立残疾人专项(电子)健康档案


2.健康管理服务

残疾人按情况对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分别进行健康管理

按相应规范服务

3.基本康复服务

为符合条件的不同类型残疾人签约对象开展基本康复服务,包括提供康复指导、心理疏导、无障碍环境适应、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等

按需服务

4.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

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



关于印发2019年度嘉善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县计生协会、县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