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莫那印刷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姚庄镇锦绣大道477号,根据项目联审会议纪要﹝2019﹞20号文件精神,需对该项目规划条件向社会进行变更公告。 为贯彻“阳光规划”精神,特将该规划条件变更意向向社会公示。 具体调整如下: 建筑密度:由“不超过40%”调整为“不大于65%”; 建筑容积率:由“不超过1.0”调整为“不大于2.5”; 绿地率:由“不小于20%”调整为“不小于15%”; 增加“建筑物高度:不大于60米”; 增加“停车泊位要求:机动车位不小于0.3/100m2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不小于0.6/100m2建筑面积。” 其他:根据相关条款、规定及现行规划增加规划条件。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1月7日 公示方式:嘉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页。 意见反馈:如有意见建议,请来电或来信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监督电话:84233352、84233353 来信请寄:嘉善县人民大道777号 邮编314100
规划条件 (嘉善莫那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一、用地位置:嘉善县姚庄镇锦绣大道。 二、用地面积:10457.5平方米(15.68625亩),具体见规划红线图。 三、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四、技术经济指标: 1、建筑密度:不大于65%; 2、容积率:不大于2.5; 3、绿地率:不小于15%; 4、建筑物高度控制:不大于60米。 五、建筑间距要求:按消防规范要求满足间距。 六、建筑物退让红线(边界)要求:四周临红线处满足消防部门要求留足消防通道且不少于2米;东侧退红线10米以上。 七、建筑基地地面高程: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内竖向标高,并宜与周边道路路面标高相衔接。 八、停车场地要求: 机动车位不小于0.3/100m2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不小于0.6/100m2建筑面积。 九、建筑造型要求:建筑色彩依据《浙江省工业建筑色彩设计技术导则(试行)》文件执行,建筑风格、体量等要与相邻建筑空间环境相协调,建筑新颖、美观、有时代特色。 十、其它要求: 1、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比例控制在7%以下,若 项目属新产业、新业态则根据《<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厅〔2016〕305号)文件执行; 2、禁止企业内部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设施; 3、人防、供水、节水、排水与污水处理、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燃气等设施请事先与相关部门联系,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无障碍设施建设,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设发〔2010〕76号)文件执行; 5、地块内现有的工程管线设施应与相关部门衔接,无法迁移的必须做好保护工作; 6、地块内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建设单位应向测绘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施工时做好与周边已有建筑的结构安全防护工作; 8、涉及电力线等电力设施,征求电力部门意见; 9、本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设计方案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
十一、补充要求:未尽事宜应以相关规范、文件及《嘉善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姚庄JS-YZ-C1-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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