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党务公开 > 部门党务工作 > 其他工作

嘉善县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9-11-28 14:02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推进大会、全县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职能作用,以开局就奔跑的姿态,奋力打造一体化司法先行地,为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1.充分认识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建设一体化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有利于集中彰显长三角地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与方式创新,率先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更好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利于率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探索生态友好型发展模式;有利于率先探索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人民法院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意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增强司法服务和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

2.准确把握服务和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基本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吃透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遵循生态筑底、绿色发展,改革创新、共建共享,追求品质、融合发展,远近结合、联动发展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毗邻地区一体化司法,为助推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的战略定位、两核、两轴、三组团功能布局的实现,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担当。

3.切实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水平和实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共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互联网+审判创新高地创建,构建数字时代司法运行新模式。坚持龙头引领、各扬所长、创新协作,推进与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法院的平台共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构建全面协作体系,提高审判执行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为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提供公正高效的法治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服务保障生态友好型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努力为长三角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贡献更多司法智慧。

二、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服务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具体举措

        4.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依法惩治破坏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金融安全和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建设的各种违法犯罪。聚焦嘉善无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正确把握法律政策,注重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依法严惩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侵犯财产权犯罪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税收征管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项目跨区域一体化管理。

        5.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强化生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筑牢生态绿色司法屏障。推进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畅通司法救济渠道,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依法审理水污染纠纷和土壤污染纠纷案件,严惩污染水源保护区违法行为,积极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等多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维护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一河三湖等重点水域水环境和水生态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固体废物和垃圾等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因垃圾焚烧、填埋引发的群体性纠纷,维护绿色宜居生态环境。

6.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推动建立产权保护协调机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程序,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依法保护企业产权。秉承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妥善运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措施,避免因保全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妥善审理涉及农村产权流转、农村科技创新、劳动就业保护等纠纷案件,促进农村生产要素流转,助推城乡融合发展。

7.服务绿色创新发展妥善审理旅游休闲、文化创意、健康养生等产业品质提升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案件,依法保障生态农业、创意农业、观光农业、互联网+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培育发展。妥善审理经济结构和能源政策调整、产能过剩引发的企业整合、破产等案件,依法推动部分转型无望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支持和保障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第三方服务等产业发展,培育绿色新动能。发挥旅游巡回法庭职能作用,及时审理涉及生态旅游业的各类矛盾纠纷,深入分析研判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加强与旅游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信息沟通,助力提升旅游消费服务质量。加强对一体化示范区高科技、新领域、知名品牌以及知识创新型企业的司法保护,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8.维护区域金融安全。密切关注金融政策、新型融资方式对一体化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依法审理金融借款、互联网金融等区域性金融案件,保护金融债权和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金融创新与金融安全。加大对民间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积极推进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发现非法集资、套路贷、虚假诉讼、暴力追债等犯罪嫌疑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推动形成合法有序的民间融资市场。加强对涉及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的法律风险和规制研究,为绿色发展领域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做好知识储备。完善跨区域金融案件统一协调机制,探索集中受理、审理和判决以及协调执行方式,防范金融风险扩散,避免裁判标准不统一,为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金融司法支持。

9.保障各方胜诉权益。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促进执行联动机制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奋进。贯彻落实省高院史上最强强制执行措施,对胜诉的民营企业,因案施策、用好用足各类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强化立审执破访衔接,加强诉前诉讼保全,建立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长效机制。推进智慧执行,促进执行工作与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深度融合,推动执行工作模式迭代升级。加大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力度,探索建立环境资源保护案件执行回访制度,确保被执行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及民事责任落实到位。

三、创新司法协作,汇聚服务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10.构建一站式诉讼服务协作机制。依托一体化示范区法院诉讼服务专窗和移动微法院平台,畅通绿色通道,推行一窗式、无差别、高质量的诉讼服务模式。规范跨域立案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受案标准,建立涉一体化示范区案件识别清单,对于在线传送的相关诉讼材料,及时进行在线审查,15分钟内办结跨域立案流程。完善跨区域委托送达协同机制,实行委托材料优先直接送达,并在送达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会同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法院,选派优秀年轻干警进驻进博会,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11.构建高质量审判协作机制。与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法院健全审判业务部门对口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审判业务联席会议,举办专题研讨会、专家讲座等活动,设立专业审判团队微信联络群,加强案件管辖、调查取证、案件调解、法律适用等协调协作,统一裁判尺度。建立专门审判团队,专项审理涉一体化示范区重点案件。探索搭建人才合作培养平台,互派法官异地挂职锻炼、交流培训,推进人才聚合共享。加强司法大数据的挖掘和分析,完善重大案件会商协作机制,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合作、重点案件联动协作、跨区域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和涉诉信访案件联合化解。深化西塘、姚庄法庭与朱家角、汾湖法庭司法协作,发挥好人民法庭服务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的桥头堡作用。

12.构建一体化执行协作机制。与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法院探索构建完善统一的执行协调和指挥平台,探索推进执行远程指挥系统一体化和网络查控系统一体化,健全信息共享、执行协助、争议协调、委托执行等机制,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完善区域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统一红黑名单认定标准,通过联合曝光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动失信信息嵌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一体化示范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13.构建智能+审判共建共享机制。与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法院,积极搭建智慧法院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共享三地法院财产查控、典型案例、裁判文书、司法建议及人民调解员等信息数据,破除跨区域执法办案信息壁垒。深化科技应用,积极开展联合软件开发与技术培训,通过信息跨域网上交换流转,为跨域诉讼服务、重大案件会商、远程庭审、在线调解、电子送达、执行协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依托省高院平台+智能战略,探索推进事务性工作机器换人,最大限度推动审判执行提质增效。

四、加强综合治理提升服务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能力水平

14.建设过硬法院队伍。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服务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个建设年”“服务提升年活动、三服务”“两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命运共同体的观念,把两山理念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行动指南,坚持专业审判、系统保护、注重预防、致力修复,为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筑牢绿色司法屏障

15. 推进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主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大力推进诉源治理,支持无讼创建,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推动完善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加强与公安、检察、环保等部门之间的证据提取、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

        16.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建立服务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沟通协作机制,对司法服务保障过程中的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司法举措,及时向党委政府、上级法院报告,通过联席会议、汇报沟通、司法建议、立法建议等方式,为党政中心工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加强对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可能涉及法律问题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前瞻性预测、预警和解决的办法、措施,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依托天平铸善·法律六进志愿服务活动加大环司法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生态底色意识。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