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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探索乡村振兴有效途径
发布日期: 2019-12-27 14:57 浏览次数:

我县自2018年起开展为期三年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工作,确立大云镇作为先行试验区,以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为基础,以搭建农村产权要素集成改革体系为支撑,以构建新时代农民持续有效增收机制为落脚,通过集成财政政策撬动试验区“高质量、均衡性”发展,用体制机制创新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制度性供给”,探索乡村振兴有效途径。

一是坚持创新破题,确保试验模式“破旧荒”

创新提出全域土地整治、全域农田流转和全域农房集聚的“三全集成”改革,坚持土地结构优化、资源利用节约化双轮驱动,打造“一保四化”全域土地整治模式,全面激活城乡发展要素,截至目前,试点区流转土地9650亩、集聚3494户,流转率、集聚率达95%、83%。探索形成“飞地抱团”强村发展模式,建立集成指标注入、资金奖补、规费减免、项目代办等的引导推进机制,推动试点区大云镇强村“两创”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全县13个村集体经济“飞地”抱团发展项目进展顺利,预计每年增收1.35亿元,村均增收135万元左右。推行“景区标准”整治模式,以“镇域景区化、景区全域化”全域旅游的思路引领全域环境整治,从规划、定位到品质品位均按景区标准进行提升,建立乡村绿色生态管控体系、生态警戒线和预警制度、“五位一体”城乡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

二是坚持机制探索,推动试验措施“能落脚”。尝试“标准田”管理,结合农业产业绿色发展,对县域内通过流转土地建设的农业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及农业服务类建设项目加强管控,首个“标准田”试点项目“文松休闲氧吧”已进入验收阶段。探索“集成式”政策,建立和完善财政引导机制,统筹利用现有政策性担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支持金融惠农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力度。全省首创提取土地出让金收益建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模式,制定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机制,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破解乡村振兴保障资金来源少、不持续、口子多、不集成的难题,已累计提取资金3.7亿元,使用专项资金近8000万元用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吸引“社会化”资本,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农业投资PPP模式拓宽融资渠道,试点确定的21个项目预计将撬动社会资本投入3.58亿元,同时,积极吸引高端农业主体落户农业经济开发区,建立开发区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和孵化职业农民创收的链接机制。

三是坚持农民受益,保障试验效果“不跑偏”。深化增收和培育举措,健全“薪金+租金+股金+保障金+养老金+经营性收入”“六金”农民增收机制,城乡收入比从1.7:1缩小至1.5:1。同时,全力抓好村级物业经营、民宿开发、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一系列增收保障措施,试点区村均经常性收入将增长至350万元以上。重视农民的综合素质、技术技能和经营管理等能力提升,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投资1500万打造全国首个乡村振兴学院。增强村经济造血功能,导入市场化运营理念,推行镇级主导、村级实施、农户参与、社会资本引入、国资参股等多种开发模式,建立村集体经济参与下的资金合作、资产入股、电子商务等多途径利益获得机制,创造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新增长点。

我县作为全市唯一的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截至目前,方案确定的21个项目中已有18个项目启动,其中3个项目完成,累计完成投资3.9亿元。2018年,大云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4.5万元、高出全县平均值约1万元,农房集聚率突破83%,村均经常性收入达到280万元。相关工作经验先后的得到《中国财经报》《浙江财税与会计》等媒体杂志报道,并以《专报》形式呈送省政府领导参阅,得到副省长彭佳学的批示肯定。

信息来源: 县委推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