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善安监〔2018〕54号关于做好全县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风险排摸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2-15 14:25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全县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风险排摸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监办:

为配合建立全省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化水平,根据嘉兴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风险排摸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嘉安监综合〔2018129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现就做好我县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风险摸排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

工贸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摸登记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一项重点内容,是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和信息共享的基础性工作,是提升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要提高认识,根据本辖区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企业风险排摸登记的难易程度,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二、明确任务时间和范围。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189月底前,基本完成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规模以上企业安全风险排摸和基础信息录入,重点做好涉及喷涂加工、涉爆粉尘、金属冶炼、涉氨制冷、自建燃气等工艺(设备或场所)的企业基础信息录入。2018年底,进一步查漏补缺,全面完成规模以上企业的基础信息录入及审核,并同步推进规模以下企业的安全风险排摸登记工作,重点推进规下企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的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

三、抓好工作部署落实。

    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类培训、会议等方式以及微信群等新媒体工具,借助社会化服务机构力量,尽快将风险排摸登记的工作要求和任务传达落实到相关企业,按时完成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风险排摸,建立相应档案,登记造册。督促企业及时准确录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据信息,并定期更新维护。企业基础信息录入在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单位一图一表系统中进行(可直接百度“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单位一图一表系统”),账号由企业在网上自行申请。工作中若遇到相关技术服务问题,可联系咨询电(0571-88950717)、钉钉(15988141036 )QQ(175478577)

四、强化监督指导。

    各镇(街道)在日常执法检查中,要加强对本辖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摸登记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督促企业对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见附件),全面排查清楚本单位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属性、最大储存量、年使用量等基本信息,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

请各镇(街道)于930日前上报辖区内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规模以上企业名单,同时,做好及时跟踪、督查企业信息填报工作,保证信息填报的准确性、有效性。

 

附件:

《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风险排摸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嘉安监综合[2018]129号)

      

 

嘉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5

 

 

信息来源: 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