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考核评价要求,对各单位上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梳理汇总,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嘉善县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将纳入年度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考核。 附件:嘉善县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附件 嘉善县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第一批) 编号 | 决策事项 | 1 | 嘉善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划定 | 2 | 嘉善县上海之窗.枫南小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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