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县委办公室各科室、工作人员 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激发办公室全体干部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提质提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委办(县台办)下属各科室,中层干部及以下全体在编工作人员。 二、考核时间 考核周期为2019年1月至12月,考核时间为2020年1月。 三、考核机构 成立县委办公室工作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由沈建伟担任组长,苏建平、俞建强、李新宇、杨智浩、陆莹、王永忠、朱国锋为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在秘书科,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组联系领导负责对考核进行监督。 四、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各科室工作业绩考核和个人工作实绩考核。 (一)科室工作业绩考核 对各科室党的建设、工作履职、服务中心、“三服务”、内部管理、工作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总分由基础分、评价分组成,其中基础分和评价分相加为100分。 (二)个人工作实绩考核 对中层及以下全体在编工作人员(本年度在办公室工作6个月以上)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总分由基础分、评价分、附加分组成,其中基础分和评价分相加为100分,附加分上不封顶。 (三)一票否优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科室及工作人员当年度考核一票否优: 1.科室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等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被县级以上部门查实并通报的; 3.因严重工作失误或推诿扯皮,给办公室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五、考核程序及结果运用 1.2020年1月,由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结果统计汇总,提交考评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以办公室正式文件形式公布考核结果; 2.公示期间,各科室或个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由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 3.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4个优秀科室、8名先进个人,在办公室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先进个人作为年度考核优秀的优先人选。
附1 科室工作业绩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及分值 | 考核内容 | 得分来源 | 基础分 (55分) | 党的建设 (10分) | 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包括“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学习等;认真抓好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 | 党支部 | 工作履职 (10分) |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当年度工作任务。 | 分管领导 | 服务中心 (10分) | 围绕当年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作为。 | “三服务” (10分) | 积极参与“三服务”活动,科室年度累积下基层5次以上得满分;每少1次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秘书科 | 内部 管理 (15分) | 请销假 制度 (5分) | 科室内部严格遵守办公室请销假,有未按规定履行请销假制度或出现迟到、早退情况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秘书科 | 保密 制度 (5分) | 科室内部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办公室检查中发现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被上级保密单位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全部扣完。 | 保密办 | 固定资产管理 (5分) | 科室内部固定资产(价值1000元以上)保管到位得满分;出现固定资产遗失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秘书科 | 评价分(45分) | 主要领导评价 (15分) | 由县委办主任进行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得15、12、9、6分)。 | 考评办 | 领导班子评价 (30分) | 除县委办主任以外的班子领导进行评价,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得30、24、18、12分)进行打分。 |
附2 个人工作实绩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及分值 | 考核内容 | 得分来源 | 基础分 (50分) | 支部 学习 (10分) | 集体学习 (5分) | 积极参加党支部集体学习。 | 党支部 | 每周一学 (5分) | 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每周一学。 | 工作履职 (10分) |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当年度工作任务。 | 分管领导 | “三服务” (10分) | 积极参加“三服务”活动,包括文明城市创建进网格、四方红色联盟、平安巡防、文明劝导等志愿活动,年度累计参加5次以上得满分,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秘书科 | 内部 管理 (20分) | 请销假 (10分) | 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每一次迟到或早退扣0.5分,不履行请销假制度每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秘书科 | 保密制度 (5分) |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办公室检查中发现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被上级保密单位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全部扣完。 | 保密办 | 固定资产管理 (5分) | 由个人保管的办公室固定资产(价值1000以上)保管到位得满分;出现固定资产遗失的不得分。 | 秘书科 | 评价分(50分) | 主要领导评价 (15分) | 由县委办主任进行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得15、12、9、6分)。 | 考评办 | 分管领导评价 (15分) | 由县委办分管副主任进行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得15、12、9、6分)。 | 领导班子评价 (20分) | 由除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以外的班子领导进行评价,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得20、16、12、8分)进行打分。 | 附加分 | 参与中心工作 | 脱产参加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累积6个月以上加4分,累积3—6个月加2分。 | 考评办 | 挂职锻炼 | 到上级部门进行挂职锻炼的,1个月以内(包括1个月)的加1分,1个月以上的加2分。 | 考评办 | 表彰类 | 当年度个人获得县委、县政府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进行加分,县级每项加2分,市级每项加4分,省级每项加6分,国家级每项加10分;部门表彰减半加分。 | 考评办 | 参加“三服务”、 志愿活动 | 年底由党支部综合评价,参加“三服务”活动及志愿者活动特别积极,表现特别杰出的视情额外加1-5分。 | 考评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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