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和驻镇各单位: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和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汪建明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中层正职;
徐 勇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秘书),中层正职;
曹雯吉同志任镇党委组织员,中层正职;
张 萍同志任人大办主任,中层正职;
王慧萍同志任镇妇联主席、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计生工作),中层正职(试用期一年);
沈喜华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后勤、接待),中层副职;
王 朕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纪检),中层副职(试用期一年);
俞 佼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人事),中层副职(试用期一年);
高国良同志任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中层正职;
白 峰同志任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法制),中层副职(试用期一年);
费 燕同志任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信访),中层副职(试用期一年);
张晨亮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民政工作),中层正职;
朱 洁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民政),中层副职;
金国平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退役军人、人武),中层副职;
何栋梁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创建、爱卫工作),中层正职;
方 荣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创建、爱卫),中层副职;
陶 燕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创建、爱卫),中层副职(试用期一年);
钟 意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计生),中层副职(试用期一年);
葛 峰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文化工作),中层正职(试用期一年);
任 蓓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文化),中层副职;
万 建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负责办公室工作),中层正职(试用期一年);
徐上一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办公室),中层副职;
盛 磊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负责企管工作),中层正职;
薛敏鹿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副局长(企管),中层副职;
张 喜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负责开发区建设管理),中层正职;
王全林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负责安监工作),中层正职;
丁春丰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统计),中层副职;
蒋晓春同志任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中层正职;
王伟锋同志任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负责招投标中心工作),中层正职;
陈爱忠同志任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两违”管控),中层正职;
张 涛同志任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中层副职(试用期一年);
赵东梁同志任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复垦),中层副职(试用期一年);
鲍婉薇同志任财政局局长,中层正职;
李 伟同志任财政局副局长(负责资产管理、经管工作),中层正职;
李忠原同志任财政局副局长(资产管理、经管),中层副职;
张 慧同志任财政局副局长(预算总会计),中层副职(试用期一年);
俞文杰同志任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中层正职(试用期一年);
陆惠明同志任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水利、生态),中层正职;
王中元同志任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征迁工作),中层正职(试用期一年);
褚敏艳同志任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美丽乡村、旅游),中层副职(试用期一年);
钱海东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主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人社工作),中层正职;
杭钰荣同志任新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新社区管理工作),中层正职;
金 良同志任新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农房集聚、新市镇公司工作),中层正职(试用期一年)。
群团组织职务及由上级部门直接任命的中层岗位按原职务保留;其他本次机构改革前原任中层干部职务自行终止,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中共姚庄镇委员会
201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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