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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 2019-07-31 17:12 浏览次数: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起草有关机构职能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调整优化机构职能编制。

(二)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 方案,组织实施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审核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审核、上报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等管理机构设置。

(三)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级各部门与镇(街道)之间的事权划分;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和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

(四)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县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和镇(街道)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全县各级行政编制、专项编制。审核全县机关中层职数。指导协调全县机关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量控制,审核全县机关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额。协助管理省以下有关部门设在我县的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编制工作。

(五)审核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机关以及县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及中层职数。

(六)统筹事业单位改革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能编制等事宜。审核、上报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管理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审核全县事业单位中层职数。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量控制,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额。协助管理省以下有关部门设在我县的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工作。

(七)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查处机构职能编制管理违规行为。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编制、中层职数使用核准。

(八)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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