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对党委、行政领导同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承担的任务和责任进行分工。 一、 徐智华同志 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每年至少主持2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 2.按照要求,年中和年末各1次听取牵头单位(科室)牵头任务落实情况。 3.亲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 4.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四重一大”决策、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 5.亲自签批群众来信,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 6.开展集体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7.带头上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二、王枕旦同志 对主管的县农科所、分管的嘉善县桑苗良种繁育场、嘉善县良种场、嘉善县苗圃、县乡村振兴办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抓好县农科所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规范县农科所工程项目的开展和监管。 3.确保县农科所列入局内部审计和监管体系。 4.加强县农科所人事事项的监管。 5.加强“两场一圃”人事和财务资金的监管。 三、来红同志 对分管的组织人事科、农社科、工会、团委、妇委会、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四位一体”办)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痕迹化管理制度的落实。 2.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 3.加强工会、团委、妇委组织建设,严格按上级规定组织活动,严审经费支出。 4.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阳光化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涉农资金安全、准确、及时到位。 5.加强对分管农业重点项目的监管,落实保廉责任制,提升项目建设各环节的透明度。 四、王根彪同志 对分管的计规科(扶贫开发科)、产业科(信息中心)、农机站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监督实施扶贫工作重大政策和项目建议。 2.加强指导农业经济开发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落地项目建设进度。 3.加强指导农业产业化政策落地。 4.加强引导农业提质增效,农业品牌建设。 5.加强农机推广管理,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农机项目等工作。 6.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阳光化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涉农资金安全、准确、及时到位。 7.加强对分管农业重点项目的监管,落实保廉责任制,提升项目建设各环节的透明度。 五、姚杰同志 对分管的改革科、农经中心、新农村研究中心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阳光化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涉农资金安全、准确、及时到位。 2.落实强村计划项目的制定和执行。 3.加强项目资金的拨付和监管。 4.加强对分管农业重点项目的监管,落实保廉责任制,提升项目建设各环节的透明度。 5.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监管,确保数据精准、工作透明。 6.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农民负担督查和农村集体“三资”巡察,深化源头防范机制建设。 7.抓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的风险排查、防控和权力运行监督工作。 六、吴建伟同志 对分管的质监科(农培中心、农广校)、办公室(财务部分)、渔政站、水产站、农田中心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合格率不低于98%。 2.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5.加强对农民培训资金的监管。 6.加强对渔民安置工作的监管,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7.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 8.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阳光化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涉农资金安全、准确、及时到位。 9.加强对分管农业重点项目的监管,落实保廉责任制,提升项目建设各环节的透明度。 七、丁检同志 对分管的种子站、推广中心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严格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 2.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阳光化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涉农资金安全、准确、及时到位。 3.加强对分管农业重点项目的监管,落实保廉责任制,提升项目建设各环节的透明度。 八、邵伟同志 对分管的办公室、法规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动物卫生监督所、植物检疫站)、畜牧兽医总站(动防中心)、定点屠宰中心、基层畜牧兽医站、农发公司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2.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信访问题。 3.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严格规范程序,抓好制度落实。 4.深化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全局各单位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5.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 6.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加强对分管农业重点项目的监管,落实保廉责任制,提升项目建设各环节的透明度。 8.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生产流程监管,确保屠宰场肉品出厂检验合格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杜绝菜牛屠宰注水行为。 9.加强对农发公司的国有资产和费用开支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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