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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调字〔2020〕2号国家统计局嘉善调查队关于印发《嘉善县住户调查镇(街道)考核办法》等3个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2-26 16:34 浏览次数:

队各科室:

《嘉善县住户调查镇(街道)考核办法》已于 2019 年 12 月1 日经党组会议审议修订,现印发实施。

国家统计局嘉善调查队

2020 年 2 月 25 日

嘉善县住户调查镇(街道)考核办法

为保障我县住户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根据《嘉善县住户调查工作规范》《嘉善县住户调查管理实施办法》,特制定《嘉善县住户调查镇(街道)考核办法》。

一、考评依据

以月度记账户账本的综合质量、年内综合访户工作、台账登记情况、专项调查任务工作完成情况为依据,结合县国调队平时访户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

二、考评对象

各镇(街道)统计中心。

三、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20 分)。镇(街道)统计中心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和固定的专职人员,制定并落实相应工作职责,经费保障到位。无明确的分管领导扣 1 分,有五个样本点及以上镇街道须设固定专职人员,无固定专职人员扣 10 分,年度内更换专职人员扣 5 分,无工作职责扣 3 分。

2.会议制度(10 分)。准时参加业务培训会议及紧急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请假、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每次扣 5 分,请假、迟到、早退每次扣 2 分,迟到半小时视同缺席。

3.记账户的巩固率(15 分)。做好样本框的维护和更新,确保样本框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监督辅助调查员不得随意更换记账户,遇到不配合的记账户,协助做好说服动员工作,确保记账户的巩固率。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每年每个样本点换户率超过20%的扣 10 分,如随意更换记账户的取消评优资格。

4.访户制度执行情况(15 分)。镇(街道)统计中心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住户调查工作,每年必须到所辖调查样本点进行走访,做到调查样本点全覆盖,每少一个样本点扣 2 分。镇(街道)专职人员必须经常性随同辅助调查员访户,了解记账户的家庭情况,指导记账户的记账工作,做好记账户的巩固工作,督促辅助调查员加强访户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专职人员全年要走访所辖调查样本点一遍,每个调查点至少各 2 户以上,并做好访户记录,每少一户扣 2 分。

5.账本的综合质量(40 分)。镇(街道)专职人员要认真审核辅助调查员每月上报的账本,对账本的规范性、完整性、记账笔数、常住人员、常规性收入支出、自产自用实物、编码进行严查细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辅助调查员纠正。

①账本封面填写不规范或信息不完整的,发现一次扣 1 分;

②记账笔数明显偏少,记账平均笔数达不到全县平均笔数 80%,每次扣 5 分;

③未及时更新常住人员情况的,每发现一人扣 2 分;

④整本账本无日期或整本账本未折算的,每发现一户扣 5 分;

⑤记账周期为每月 1 日至当月底,如发现记账周期不对的,每发现一户扣 2 分;

⑥经常性项目明显漏记的,每发现一户扣 2 分;

⑦收支项目摘要不全的,数量漏记的,金额错位的,编码错误,收入账人码及姓名不对应的,支出账数量折算错误的,收入账及支出账无日期的,每发现一笔扣 1 分;

⑧每月 11 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至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所辖调查样本点账本数据的录入及账本报送,每季末 15 日前报送所在镇(街道)增收亮点材料,未报送亮点材料的扣 5 分。数据录入、账本及增收材料每推迟一天报送扣 2 分,每缺少一本账本扣 1 分;

⑨积极配合住户及其他专业布置的专项调查任务,每次圆满完成任务的加 10 分,每次抵制或消极完成任务的扣 10 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县国调队按照考核办法对镇(街道)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国调队对各镇(街道)的国调工作综合考核。


嘉善县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考核办法

为保障我县住户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根据《嘉善县住户调查工作规范》《嘉善县住户调查管理实施办法》,特修订《嘉善县 2020 年度住户调查辅调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嘉善县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

二、考核内容

各调查点执行调查制度情况、记账户管理、记账质量、台账、报送调查账本、上报动态信息等。具体按账本收缴的按时率、记账质量、编码准确率、访户指导、培训例会的到会率、台账登记、电子记账推广、执行保密规定等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三、考核方式

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奖励、年度表彰。年度考核起止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考核信息每季度公布一次。

四、考核奖励

(一)季度奖励

每季度按得分高低排名,设一等奖 3 名,各奖励 300 元;二等奖 5 名,各奖励 200 元;三等奖 12 名,各奖励 100 元。

(二)年度奖励

年度考核综合各个季度考核以及平时工作情况,设一等奖 1名,奖励 1000 元;二等奖 2 名,各奖励 800 元;三等奖 3 名,各奖励 600 元。

五、评分细则

基础分(100 分)——记账总笔数

①每个调查样本点以当月全县所有调查样本点平均记账笔数为基础,本月记账笔数与之比较,≥15%的加 2 分,≥30%的加 3 分;≤15%的扣 2 分,≤30%的扣 3 分。

②每个调查样本点当月记账笔数与自身上月记账笔数相比较,记账笔数高于上月记账笔数且≥15%的加 2 分,≥30%的加 3分;≤15%的扣 2 分,≤30%的扣 3 分。

③鼓励增加记账笔数的同时,对消费全面性进行考量。将每个调查样本点本月记账笔数剔除前 3 位编码为“311”(食品烟酒)后的记账笔数与本月总记账笔数相比,≥40%的加 2 分,36%-40%的加 1 分,≤20%的扣 2 分。

(一)制度执行、数据质量(100 分)

1.及时性(10 分)

①准时参加业务培训会议及紧急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请假、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每次扣 5 分,迟到、早退每次扣 2分,迟到半小时视同缺席。请假视具体情况而定。

②账本、问卷及相关资料上交时间定于每月 11 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至最后一个工作日),无故不得推迟,每推迟一天扣 2 分,早于 11 日上交加 1 分。2.准确性(20 分)县队每月对每个调查样本点抽查 2 本账本进行检查,进行登记计分。

①收入账人码与姓名不对应的或无人码的,每笔扣 2 分;

②支出账的数量折算不准确,每笔扣 1 分;

③支出账混记,每笔扣 3 分(如:零食、购物、买菜等);

④编码差错,每笔扣 1 分(编码必须严格按照编码原则,凡《编码手册》上有明确规定的,一律按规定的类别归类编码;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按培训时约定的指标解释统一归类,如确实无法归类的,应咨询县队专业人员)。

3.完整性(30 分)

①账本按住宅编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未整理的扣 1 分;

②账本没有收齐,每缺失 1 本扣 2 分;

③账本封面填写不规范或信息不完整的,每本扣 1 分;

④收支项目摘要不清楚或不完整、单位、数量、金额错填漏填,每笔扣 1 分;

⑤收入账/支出账没有记录日期,每笔扣 1 分,整本账本无日期,扣 10 分;

⑥支出账没有进行数量的折算,每笔扣 1 分,整本账本无折算,扣 10 分;

⑦收入账/支出账如有编码漏编,每笔扣 1 分;

⑧支出账未记录到最后一天,每缺失 1 天扣 1.5 分;

⑨未及时更新家庭常住人口的数量变化及就业情况,每发现一次扣 10 分。季度末月参照《记账户家庭基本情况台账》是否更新。

4.逻辑性(40 分)

(1)月度检查项

①水、电、燃气、汽油等,单价不合理或未记录,每笔扣 3分;

②同一家庭同一成员,收入编码不固定,每笔扣 5 分;

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混记或未记录的,每笔扣 5 分;

④取款无利息,房贷无利息,每笔扣 5 分;

⑤有医疗费用支出,却没有报销医疗费,每笔扣 5 分;

⑥有家庭用车,但无燃油费支出,每笔扣 5 分。

(2)季度检查项

①连续三个月没有记账补贴收入,扣 5 分;

②连续三个月未购置日用品,扣 5 分;

③连续三个月未缴纳固定电话费、手机费,扣 5 分;

④参加一次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年却没有相应支出,

扣 5 分。

(二)记账户管理和台账建设等基础工作(100 分)

1.记账户、账本管理工作(50 分)

①访户记录表——辅助调查员每月每户访户次数不少于 2次,以遇到记账户为准,并做好《访户记录表》,《访户记录表》在每季度月上交账本时接受检查,访户每少 1 户扣 5 分。

②账本编码工作——辅助调查员对每位记账户进行记账辅助,记账户不能进行编码。对查实编码由记账户完成的账本,每本扣 20 分。

2.基础信息登记情况(30 分)

①台账登记工作——每季度例会时进行台账检查,对于未登记台账的,扣 15 分;对于台账登记不完整的,扣 5 分。

②基本信息表——平时走访、每年 7 月和次年 1 月对住户基本信息表(《样本管理表》《分户收支表》《人口、就业变动及大额收支情况记录表》等)进行核查,对比最新反馈的住户信息,如发现有填写不详细准确的信息点,每处扣 2 分。

3.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20 分)

换户情况:原则上要以稳定的住户为调查对象,确保记帐户的巩固率,除不可抗力因素换户外,每年每个样本点换户率超过 20%的,扣 10 分;零星换户的酌情扣分;没有按要求进行换户的(换户要提早一个月说明,换户范围是原来摸底的普查小区,换户对象家庭情况与原户基本一致),扣 10 分。

(三)其他工作贯彻执行情况(100 分)

1.加强沟通

要求辅助调查员跟记账户加强沟通,准确登记记账户电话号码、家庭常住人口等基本信息,对于住户专业人员的电话回访,请记账户能够做好配合工作。电话回访:县级专业人员每季度抽 5 个点,每个点 2 户进

行电话回访工作,如发现电话号码错误、不是记账户、家庭人数不符的,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加倍扣分。

2.加强指导

辅助调查员做好记账户记账的指导工作,指导记账户准确填写账本内容,同时与住户的生活环境、收支水平等情况结合起来,保证全面、真实地采集数据。访户情况:县级专业人员到村(社区)进行住户现场访户工作,如发现事实情况与账本、问卷反映出入较大的,扣 10 分;情节严重的,加倍扣分。

3.信息交流

做好信息交流工作,及时提供访户指导,慰问等活动照片及文字信息,每条加 1 分,如被“嘉善调查”微信公众号上采用的,每条再加 2 分。配合工作积极配合住户及其他专业布置的专项调查任务,抵制或消极完成任务,每次扣 10 分。

(四)加分项目

1.积极主动向县国调队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运用的,每条加 2 分;

2.在县级及以上会议作经验交流、典型发言的,每次加 2分;

3.省市在工作检查、数据质量检查时,因工作基础扎实、表现优秀,当面受到上级领导肯定表扬的,每次加 5 分。

(五)取消评优资格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整个年度的评优资格:

1.未严格按照换户流程私自换户;

2.省市级到村(社区)访户检查时,发现与事实情况与账本、问卷反映出入较大,情节严重;

3.因调查员随意放置账本,未对记账户相关情况做好保密工作,引发记账户投诉被泄密事件;

4.存在调查员代记账行为。

(六)考核分数计算

考核分数计算采取加权汇总方式,对第一、二、三子模块内容采用按照内容加减分数,通过相应的权数计算(分别是 0.5、0.3、0.2)计算出每一个模块的相应得分,再加上基础分、加分项目,最后得出当月考核总分。年度考核分数按照每月考核分数相加再除以 12 计算。

附件:嘉善县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考核评分表

善调字〔2020〕2号国家统计局嘉善调查队关于印发《嘉善县住户调查镇(街道)考核办法》等3个制度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县国调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