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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环节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3-27 16:48 浏览次数:

善市监〔2020〕17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

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环节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所(分局)、下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省、市配套文件部署的各项举措和任务,加快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进程,现将《2020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环节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2日

2020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环节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以全面贯彻《规定》《意见》及及省、市配套文件为统领,坚持“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聚焦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继续保持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一、食品生产监管环节

(一)聚焦许可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落实措施,确保许可改革落细落地。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修改版),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制定新许可管理办法现场审查过渡期,完善现场核查人员审查机制,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有效结合,确保食品生产许可改革落细落地。

2.优化流程,营造良好企业营商环境。完善和优化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流程,探索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全程电子化。对应上级局设定的改革事项清单,结合本县实际,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减少材料、压缩时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企业营商环境。

(二)深化制度建设,落实主体责任

3.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自查制度。贯彻总局拟出台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办法》,督促并指导企业依据企业风险等级评定情况,定期对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及时上传平台,平台上传率100%。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列出企业风险隐患清单,主动报告食品安全风险,主动自纠落实整改。食品生产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达100%。

4.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风险评定。继续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定工作,同时探索实施第三方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检查机制,协助各(所)分局监管人员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动态风险因素量化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排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实现闭环监管

5.持续开展,企业负责人履责报告。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通过企业自查、体系检查、现场观摩、报告点评等形式,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责报告制度。扩大企业公开承诺覆盖面,全年至少组织二场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责报告活动,监督企业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6.建立平台,完善企业管理员培训。通过建立管理员培训平台,完善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管理员数据库,实现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与考核真实有效性,引入创新机制,采取线上线上培训和考核,达到“以陪代训”的效果,完成年度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和考核2个百分百指标。

(三)守住安全底线,着力规范整治

7.聚焦行业风险,开展雪菜食品集中整治。以辖区知名传统地产食品(雪菜)作为重点,参照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要求,改造提升整体行业门槛,雪菜行业硬件设施及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观。

8.着力规范整治,适时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一是开展重点企业专项整治。对连续2年及以上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风险隐患治理整治,查源治根。二是根据上级局部署及时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四)提升指导服务,助力帮扶增效

9.强化培训指导服务,开展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根据省局“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新三年行动(2020-2022)和2020年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5S”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小作坊生产加工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退出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食品作坊和小微企业入园加工,引导作坊食品向小而美、小而优、小而精的地方特色亮点名片转型。

10.推进食品园区建设,推动小微食品企业转型升级。今年,着力做好二项工作,一是对已建成的西塘传统食品创意园要进一步做好指导帮扶,通过指导建立统一的化验室、统一的管理制度等实打实的举措,使食品园区规范运行,形成品牌效应。二是通过开展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食品园区建设。

(五)强化基层基础,提升监管能力

11.拓展培训渠道和方式。通过建立“食品生产监管业务培训群”、“网上培训平台”,以理论培训、远程辅导、互动交流为主,加大对新出台的食品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的宣贯力度,提升食品生产监管业务理论水平;坚持以查代训,以审代训,结合双随机抽查、日常检查和许可审查,有计划安排基层监管人员参加跟班见学,加强食品生产监管业务技能提升训练,提高食品生产监管实际操作能力。

12.拓展技术支撑能力运用。借助第三方机构技术力量,充分运用食品生产企业自查上传平台,加强分析研判,强化智慧监管。引导、鼓励和支持检验机构、第三方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企业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和风险隐患问题治理,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隐患分析、科学处置能力。

二、食品流通监管环节

(一)配合做好许可改革,持续推进许可便利化

1.完善“告知承诺”,规范各类新业态许可。在明确告知承诺和最多核一次适用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确保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落地落实。针对食品经营新业态以及经营单位仓库管理等出台指导意见。

2.强化“强制注销,确保主体数据完整性。贯彻落实《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强化“强制注销”。对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等符合注销法定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开展“强制注销”,正本清源,确保市场主体数据准确,档案出清。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开展重点单位规范化建设

3.开展大型商超、食品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大型商超、食品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行为,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点带面推动全县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依据《浙江省大中型商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规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型商超、食品配送单位食品安全规范建设工作。

4.继续深化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等创建工作。今年拟准备新创建放心肉菜超市1家,对已创建成功的农批市场和放心肉菜超市建立跟踪评价体系,委托第三方对已创建的农批市场、示范超市开展现场检查,加强跟踪评价和监督指导。

5.加强散装食品监管。将根据市局《关于加强散装食品等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散装食品安全监管,解决散装食品易污染,易低散,难追溯,难管理等风险隐患。确保散装食品监管措施落细落地。

(三)规范食品流通监管,完善监管双随机检查

6.全面推行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总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加快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的通知》、市局《关于嘉兴市流通领域食品经营单位风险等级划分的指导意见》精神,在去年对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流通单位开展风险等级评定的基础上,今年将在食品流通领域全面推行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把风险分级管理与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基本模式。

7.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将根据省市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及去年“双随机”检查情况,及时制定今年的食品流通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方案,确保全年条线工作有序开展。

8.继续推动第三方协助监管落细落地。及时总结去年在中小型食品流通单位探索第三方协助监管为主的闭环式管理的监管模式所取得的成效,深化第三方协作监管模式,推动食品流通第三方协助监管工作落细落地。

9.深化食用农产品监管机制。一是规范农贸(农批)市场索证索票工作,建档立制。二是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就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等工作,探索建立合格证管理、相关事件快速移送、食用农产品追溯等具体可行的对接机制。三是积极探索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以农批市场为切入点,建立农批农贸对接,衔接顺畅,易操作,可复制的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四是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快检体系,加强快检队伍能力建设。

10.落实冷冻冷藏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结合贯彻实施总局即将出台的《冷冻冷藏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指导企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冷藏冷冻方面的技术规范,落实对冷藏冷冻食品采购验收测温、贮存及销售设备温度控制、现制现售环境温度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的冷链管理。积极探索“阳光仓储”管理。

(四)着力整治除患促稳,消除食品系统性风险。

11.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根据省市局下达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整治。二是结合抽样检验、风险监测、投诉举报、日常检查、案件查处中发现的“潜规则”,梳理流通环节风险隐患,建立清单,对重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及重点问题食品的执法力度。

12.强化流通领域食品抽检。完成省市局下达的抽检任务,积极与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查检测科做好对接沟通,加强辖区内食品抽检覆盖面,重点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问题导向率,及时做好不合格食品问题整改工作。

(五)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社会化共治共管

13.强化业务培训。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交流,重点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新制定的《冷冻冷藏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开展培训。

14.推进社会共治。加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努力构建基层食品安全共治共管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餐饮服务监管环节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 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府提出的“高质量、一体化、生态 绿色”的工作要求,以“奋进示范区、奋战示范点”为工作主题,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狠抓落实、善做善成,决战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勇当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排头兵,奋力创造嘉善“双示范”建设崭新业绩。

(二)具体举措

1.围绕一个创建

(1)决战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紧紧围绕《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为目标,以文明餐桌、禁烟控烟、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消防安全、消毒管理、门前三包等方面为重点,破解难点,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建立餐饮业长效管理机制,促使城市餐饮业面貌有实质性的改善,城市的美誉度和市民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巩固食品安全县创建成果,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建立重点餐饮单位自查自评制度。依托食品安全第三方协作监管,强化中小餐饮管控力度。持续深化农村食品市场整治,落实好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有力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2.突出二个重点

(2)扩大智能智慧餐饮监管覆盖面。继续推进人工智能“阳光厨房”及物联网技术的覆盖面,推动学校、幼儿园、大型及以上餐饮单位、集中用餐配送、重大活动保障接待单位、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的智能阳光厨房建设。2020年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型及以上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保障接待单位、养老机构、中央厨房等重点餐饮服务单位智能“阳光厨房”建设达到85%以上,学校、幼儿园实现100%,并接入浙江省智慧餐饮数据总仓。

(3)持续推进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督指导,大力推进标准化农村家宴中心建设和集体聚餐风险管控、农村家宴厨师培训管理,督促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自治管理作用,推动建立菜单制定、食材配送、厨师管理、宴庆管理等全链条一体化服务,推动农村家宴产业化、市场化进程,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放心指数。继续推进农村家宴中心建设,继续整合利用当地文化礼堂、公共服务中心、居家养老中心、村活动中心等资源改造提升农村家宴放心厨房10家。

3.抓好三个基础

(4)压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根据《浙江省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管理规定》,进一步推进餐饮企业自查、自评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制度,提升餐饮主体食品安全风险自我管控能力,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自查自评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2020年大型及以上餐饮企业、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主体自查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分别达到95%以上、90%以上,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5)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参与“证照分离”改革的试点,协助推进实施“异地受理、全省通办”以及简易注销和强制注销等工作,完成数据清理。开展对直营连锁食品经营企业告知承诺许可的事后跟踪评价。整合“日常监督检查”、“风险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建立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级监管制度。根据不同类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特点,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推广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积极探索实施记分管理、“食安指数”社会公示等餐饮管理的模式和做法。

(6)加强餐饮环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督促餐饮主体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防范群体性聚餐风险,采取合理方式劝诫引导社区(村居)暂停组织、举办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对正常营业的餐饮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强化对各类单位食堂检查,鼓励分餐制、盒饭制;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的线上线下监管督,督促网络订餐平台落实外卖配送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骑手个人防护,做好配送设备的消毒管理。

4.开展四项行动

(7)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与教育、卫健、公安、城市综合执法、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完善工作机制。按照省局《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压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鼓励家长参与监督。加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B等级率达到100%;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民工子弟学校等薄弱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8)深化网络餐饮“净网行动”。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实现网络餐饮线上线下同步监管,线下实地检查入网餐饮单位比例不少于5%;全面推行“以网管网”,对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实行重点监管,实现“以网管网”;加强与美团、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的协同管理,推进入网餐饮单位安装“阳光厨房”并接入外卖平台,实时展示外卖食品加工制作过程,2020年入网餐饮单位网上“阳光厨房”不少于50家;推广网络订餐“食安封签”,保障网络订餐配送环节食品安全,促进网络外卖行业健康发展。

(9)开展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各所(分局)要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清理整顿,严格准入门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行红黑榜制度,推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生产加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别是数量多、基础差的地方要研究淘汰机制,鼓励和引导一些小散配送单位进行整合,向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转型。

(10)深化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提升行动。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养老服务食品安全质量提升,提升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覆盖面,指导各地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通过深化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增强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意识,提升养老构食堂硬件改造水平,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5.提升五种能力

(11)提升重大活动餐饮保障能力。完善餐饮服务安全保障机制,梳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执行标准和适用原则。继续做好世界互联网大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女排联赛等各类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监督工作,加强与周边城市兄弟单位,尤其是上海青浦江苏吴江等市场监管部门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经验交流,深化协同联动机制。按照市局部署,启动建党百年重大活动保障的筹备工作,制定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提前介入并指导重点保障接待单位餐饮设施设备的改造完善工作。

(12)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基层监管队伍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围绕基层监管能力提升,运用集中授课、实地练兵、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对监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实践锻炼,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与江苏吴江、上海青浦等市场监管部门的交流协商,建立干部学习互动机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交流和培训,促进先进理念和工作经验互动互享,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基层干部能力建设。

(13)提升部门配合与协作能力。加强与教育、文旅、民政、卫健、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交流和信息互通,健全信息通报、资源共享、隐患排查、联合检查等协作联动机制,指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进一步凝聚监管合力,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协同监管能力。

(14)提升第三方协同作战能力。发挥第三方作用,实施常态化、动态化监管。继续鼓励支持镇(街道)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第三方协作管理机制,依托专业化队伍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增强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第三方协管检查流程,按照餐饮食品操作规范,重点对小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过程进行检查、指导,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形成协管与监管闭环管理路径。

(15)提升食品行业协会自律能力。指导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成立食品安全联合会,支持行业协会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业规范化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信息、专业技术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鼓励餐饮服务企业导入ISO22000、HACCP、“4D”、“六常”等先进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模式,促进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印发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