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单位)党组织: 现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魏塘街道各牵头部门、各村(社区)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嘉善县魏塘街道委员会 嘉善县人民政府魏塘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9日 (此页无正文) 抄送:县纪委 | 魏塘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印发 |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魏塘街道各牵头部门、各村(社区)责任分工 今年魏塘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共有任务73项,涉及牵头部门11家。机关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按照责任分工要求,认真落实牵头工作任务,并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街道将以点题汇报等形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纪委、监察办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高水平推进清廉魏塘建设。 3.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全街道各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4.动态更新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制定下发党员干部廉情事项报告表,做到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构建党员干部的精准监督、动态监督体系。 5.继续紧盯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作风问题,对各党组织日常正风肃纪检查情况开展抽查。 6.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以及街道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7.完善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工作机制,严格请示报告制度,探索加强对“四个平台”等基层站所的监督。 8.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适用情形,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9.加大信访研判机制探索,完善重复信访复查制度,强化信访答复“最后一环”作用发挥,提高办信质量。 10.继续深化运用好主体责任落实“五个一”制度闭环,积极探索“两个责任”落实具体化、常态化的有效措施。 11.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规程,全面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肃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 12.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市县委和街道党委有关办法,持续开展纠治“四风”“6+3”专项工作,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常态化正风肃纪,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13.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惠农资金补助等领域,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14.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围绕涉农补助、低保救助、征地拆迁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督查检查。 15.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6.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督促整改,完善制度,提升查办案件综合效能。 17.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开展“谈心式”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底线”。 18.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着力防止利益冲突。 19.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村级监督管理的机制,加强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监督。 20.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交流、报告等机制,落实例会制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内控机制,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党政综合办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全街道各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3.抓深抓细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进一步压实纪律教育责任。 4.加强对“六大专项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 5.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痕迹化监管平台的运用,完善主抓直管机制,落实定期报告、约谈提醒、检查考核等制度,坚持“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 6.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市县委和街道党委有关办法,密切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十种情况”“十个大有人在”,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7.继续推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防止利益冲突工作。 8.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 三、党建工作办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全街道各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3.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加大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力度。 4.依托“菁英论坛”平台,以理论教育与实践操练相结合的模式,常态化开展干部培训教育与成果展示,提升干部综合能力素质。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舆论引导、阵地建设,切实将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6.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积极营造反腐倡廉良好舆论氛围。 7.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做好廉洁家规家训的挖掘整理和传播普及工作。 8.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加强涉纪涉腐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提升舆情服务决策能力。 四、社会治理办 1.推进社会治理优化,加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在平安建设等领域加强联合执法、交流合作,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2.加大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建立“保护伞”问题线索快速移送机制,发现一起、移送一起。 3.负责健全和完善执纪执法部门案情互通、信息共享、情报交流、线索移送机制。 五、社会事务管理办 1.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健全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按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对低保、低保边缘户、困难家庭学生、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有关帮扶政策、资金补助政策、资金补助等落实情况加强检查,不断深化治理成效。 3.加强对计划生育各类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管。 4.加强对卫生保洁、垃圾分类等资金运行监管。 5.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医保工作的落实。 六、经济发展办 1.大力推进工业投资项目的专项服务,不断提升软环境实力,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2.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和省、市、县具体要求,确保公务接待等制度落到实处。 3.负责落实涉企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加强对科研经费和项目的监管。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风险防控工作,深化治理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 七、村镇建设办 1.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2.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 3.强化危旧房解危、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等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 4.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八、财政财务管理办 1.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和省、市、县具体要求,切实压缩支出。 2.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按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对扶贫救助方面的资金加强监管。 4.抓好财政补助、奖励政策兑现、公款存放、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等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及资金使用开展专项检查。 5.完善村级组织基本经营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6.深化农村“三资”、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监督。 7.按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对困难人员农业生产项目设施扶持政策、资金补助等落实情况加强检查,不断深化治理成效。 8.深入整治涉农涉地等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 九、农业农村办 1.加强农业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和工程资金支付的监管力度。 2.深化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监督。 3.按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对困难人员农业生产项目设施扶持政策、资金补助等落实情况加强检查,不断深化治理成效。 十、社区管理办 1.加强对城市社区的建设管理、知道社区自治等工作,监理并完善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对业委会建设、物业管理等工作的监督,强化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等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 3.加强对社区信访维稳、结对慰问、两房申请等日常事务的监管。 4.强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对相关工程项目的监管。 十一、生态环境办 1.加强环境污染等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 2.深入整治生态环境方面损害群众利益及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违法问题等。 十一、各村、社区 1.认真贯彻上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各项要求,完善党组织主抓直管工作机制,凡事关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党组织班子会议要集体讨论作出决策,并由党组织部署推动、督查落实。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责任分解、签字背书、“三书两报告”等,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3.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工作、分管领域进行部署、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 4.负责抓好本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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