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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启动示范点《发展改革方案》实施情况自评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7-07 11:56 浏览次数:

       7月7日下午,我县召开《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发展改革方案》实施情况自评工作动员会,县级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自评工作专项小组全体成员、县委推进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改革办主任顾新宇出席会议并讲话。

      县委推进办主任、改革办常务副主任倪妮主持会议,并解读了《<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发展改革方案>实施情况自评工作方案》。

      《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发展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到“到2020年,全面完成嘉善示范点建设任务,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示范点建设目标要求,经国家发改委同意,我省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发展改革方案》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示范点建设自评工作是做好第三方评估工作的基础,评估工作将以2017年国家批复实施的示范点《发展改革方案》为蓝本,对2003年以来嘉善县贯彻落实“八八战略”取得的成果,特别是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批示以来,示范点建设进展和成效进行全面总结梳理,重点围绕《发展改革方案》的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本次示范点建设自评工作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改革办主任顾新宇总负责,设立县有关领导领衔的综合协调组、产业专题组、城乡专题组、生态专题组、开放专题组、民生(社会治理)专题组、改革专题组、党建专题组、指标体系组等9个专项工作组,开展相关领域的自评工作并形成各领域专题报告、经验模式、示范案例。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改革办主任顾新宇作动员讲话,他强调,一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充分认识示范点建设自评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自评工作是重要基础、关键环节,也是展示我县使命担当的实际行动,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自评工作的重要性,继续发扬好的作风、保持好的态势,扎实做好自评工作,切实担好使命,交好答卷。二要以高度的规范性准确把握示范点建设自评工作的具体要求。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增强自评任务的紧迫性和规范性,把握自评工作重点、自评标准、工作节奏,进一步拔高标杆、规范开展、抓好落实,保质保量完成自评各项工作。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全力抓好示范点建设自评工作的组织落实。自评工作既是对我县各部门各单位推进示范点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对广大干部工作责任心的重要检验。各部门各单位、各专题组都要把自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有效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示范点自评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交出示范点建设高分答卷。


信息来源: 县委推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