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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邓某某不服被申请人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复议案
发布日期: 2021-01-18 14:44 浏览次数:

嘉善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嘉善政复〔2020〕39号

申请人:邓某某

住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解放西路某号

被申请人: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820号

申请人邓某某不服被申请人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善市监投(举)结告〔2020〕F00518号《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告知书》,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构经审查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嘉善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信息来源: 县司法局(县行政复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