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好省局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部门) 2.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按照市局部署迎接“五小”2.0版验收。继续完善县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做好在线访谈工作。做好上级局及地方考核及各类评先评优工作的总结和台账资料准备。继续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织2021年度税务报刊杂志订阅工作。做好实践教育基地签约工作。持续做好新闻信息供稿、安全教育、舆情监控、档案整理等工作。(牵头部门:办公室) 3.针对2020年税收执法督察发现的问题,落实执法责任制。深化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做好迎接总局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抽查工作。持续做好省市局及总局特派办推送的疑点数据的核实工作。做好总局内控监督平台的日常运行工作。配合公安、法院的工作,按规定提供涉税数据。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和报表报送工作。(牵头部门:法制股) 4.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征收,组织做好所属期为2020年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工作。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再次落实做好个人船舶纳入征管及相关车船使用税入库工作。落实做好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相关工作。持续辅导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疫情防控优惠政策。(牵头部门:税政一股) 5.做好2019年度个税汇算收尾工作。加强个人股权转让税收管理,扎实推进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电子台账建立和完善。做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务端和扣缴WEB端上线后各项工作。做好所得税多缴税金清理工作。做好市局下发的各项税收优惠事项的疑点核实工作。继续开展2019同期资料审核涉税疑点的核实工作。(牵头部门:税政二股) 6.持续做好减税降费宣传辅导和办税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准备工作,围绕年终营商环境考核要求查漏补缺。持续推进落实重大投资项目“税务服务专员”制度,深化“非接触式”办税工作。做好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自助办税终端集中管控功能应用工作和涉税服务机构信息采集宣传辅导工作。(牵头部门:纳税服务股) 7.切实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工作。全面推进并规范社保费非接触式退费工作。做好2021年度城乡医保征收扫尾工作。做好新业态工伤征收工作。进一步做好接收四项非税收入划转准备工作。持续推进电力明细申报。持续做好退役军人社保医保接续工作。(牵头部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8.做好12月份组织收入工作,并做好2021年税收预测工作。做好年度税收经济分析报告撰写工作。编制2021年二上预算。(牵头部门:收入核算股) 9.认真总结“网格化服务、组团式管理”重点工作。做好移动办公平台的正式上线运行工作。做好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核工作。(牵头部门:征收管理股) 10.做好房地产、房地产中介风险建模工作。 做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异议申诉信息核查。继续做好的发票协查工作。做好跨区域协作,省外推送我县企业进行核查。做好总局、省局风险任务的推送和核查。做好双公示有关工作。(牵头部门:税收风险管理股) 11.继续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根据巡察工作整改要求,对结存调休进行妥善处理。做好人事年报、教育培训年度总结。规划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牵头部门:人事教育股) 12.积极争取出口退税计划,12月份预计退库28000万元。继续做好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整合测试和数据清理工作。梳理总结全年出口退税风险应对工作、嘉兴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形成年度报告。(牵头部门:税源管理股) 13.继续做好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县局党务干部培训。落实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牵头部门: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 14.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一级督查。继续做好县纪委问题线索交办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继续开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和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扩围工作的专项纪检监督。持续抓好会风会纪。(牵头部门:纪检组) 15.继续做好税务UKEY的采购和初始化。做好各项考核指标的数据服务。持续做好系统运维工作、视频会议维护工作等日常工作。持续做好计算机耗材的采购和管理工作。(牵头部门:信息中心) 16.各派出机构重点工作:做好整体进驻云帆大厦智慧服务厅建设,做好智慧和长三角元素布局规划工作。(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进一步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台账。做好风险应对工作。做好全县首次税收遵从合作评价工作。(第二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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