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1102603
发布日期: 2021-10-26 16:30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8)嘉善县不动产权第0071356号

刘琦

不动产所有权

330421001036GB00005F00010533

魏塘街道恒利国贸广场3117室

公告单位: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 年10月26日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