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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嘉政发〔2021〕22号),我局代拟了《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征求意见日期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5日。
联 系 人:张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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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最低工资调整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