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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善县绿化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11 10:45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嘉善县绿化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善县绿化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加快推进我县水乡公园城市和绿色低碳循环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的通知(2020-2024年)》(浙政办发〔2020〕4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决策部署,立足“双示范”的目标和定位,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政策机制,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促进构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格局,打造生态绿色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 15㎡以上,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8%以上,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社区绿道5分钟可达,县级绿道15分钟可达,区域绿道30分钟可达;实现省级园林城镇全覆盖,争创国家级园林城镇、浙江省最美绿道、省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等荣誉。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坚持规划引领,加快完成《绿色 空间结构专项规划》编制,从顶层谋划绿地结构体系、绿道网络 骨架,合理布局河道景观、道路景观等绿色空间,明确绿化相关 指标、制定近期建设计划。在后续规划建设中,对我县绿地、绿道、河道景观及行道树树种等多方面进行管控。

(二)完善城乡公园体系。建设多层次城乡公园体系、营造 多元化市民休闲游憩空间,重点打造柳洲公园二期、亭桥公园等 5个城市活力公园,中山路滨河公园、徐家港公园等5个滨水休闲公园,古城墙遗址公园、城西森林公园等5个特色主题公园, 嘉善湿地公园、祥符荡湿地公园等5个生态郊野公园,善园等1批精品口袋公园,形成层次分明、类型齐全、 数量达标、分布均衡、功能完备、品质优良的城乡公园体系。

(三)编织生态绿道网络。加快打造红旗塘生态廊道和伍子 塘吴越文化绿廊,构成一横一纵的“十”字型廊道骨架,对外连

沪融嘉、衔接水乡客厅,对内连接区域、串联重要节点。结合全县绿廊、水系和景观节点布局特点,构建11个环形绿道和2个线形绿道,三年内贯通并优化城乡绿道184公里。

(四)提升城市道路景观。提升行道树、路侧绿化带、道路 隔离带等的景观和文化功能,做到植物配置科学合理、形式多样, 形成识别性强、艺术美感好、季相色彩丰富的城市道路景观,重 点打造世纪大道、城西大道、平黎公路、纬四路、320 国道、西塘开源大道、大云云海路等14条城市绿化景观道路,三年内新增和提升道路景观面积约176公顷。

(五)见缝插绿增加绿量。充分利用城乡废弃地、边角地、 房前屋后等区域见缝插绿,做到应绿尽绿。绿地面积紧缺的区域 尽可能利用现有条件推进立体绿化,设置攀援植物绿化、墙面绿 化、花架、棚架绿化、栅栏绿化、屋顶绿化等。积极利用未开发储备用地,进行花海景观建设,美化城市环境。

(六)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单位要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方案设计,并规范审查,确保达到设计成果科学、合理,并体现文化、创新等要求;要委托有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的单位承担施工作业,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检查要求,组织专家开展绿化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七)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制定城区和集镇的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加强专业养护队伍建设,持续提升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鼓励新技术、新机械和新方法的积极应用与推广。

(八)运用智慧管理平台。建立以空间数据库为基础的园林综合管理平台,依据绿地系统规划图,将绿化任务和绿化成果落到实地、落到图斑、落到数据库,实现城市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管理养护全过程的数字化、智能化和自动化,积极推动城市信息化管理的全面、科学、和谐及可持续发展,提升国土绿化状况监测信息化精准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绿化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推进作用,制定绿化品质提升年度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绿化品质提升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积极作为,主动配合,切实把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强化考核评价。建立绿化品质提升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形成考核、评价、统计闭关管控机制。绿化品质提升行动的重点工作任务列入部门、镇(街道)年度考核。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养护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应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三)强化绿化宣传。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 闻媒体积极宣传绿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开展多种形式 的绿化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公共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的过程和成果,保证各类绿地规划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在全社会营造政府推动、全面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全县园林绿化工作目标任务表


附件

全县园林绿化工作目标任务表

任 务


镇(街道)

新增绿地

新增绿道(公里)

公园绿地(公顷)

郊野公园(个)

立体绿化(公顷)

2021

2022

2023

2021

2022

2023

2021

2022

2023

2021

2022

2023

罗星街道

10

10

10




0.01



3

3

3

魏塘街道

5

11

1




0.01



7

10

10

惠民街道

10

5

9




0.01



3

3

3

大云镇

2

2

2



1


0.01


3

3

3

西塘镇





1



0.01


2

2

2

姚庄镇






1


0.01


3

3

3

天凝镇






1



0.01

2

2

2

陶庄镇





1




0.01

3

3

3

干窑镇









0.01

3

3

3

年度小计

27

28

22

0

2

3

0.3

0.3

0.3

37

32

32

三年总计

77

5

0.9

101

善政办发〔2021〕41号(关于印发嘉善县绿化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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