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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嘉善县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 2021-11-23 17:52 浏览次数:

意见征集

2021年9月初形成高层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排查报告,9月16日召集主城区三街道探讨整改方案,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并牵头各镇(街道)具体排摸测算辖区内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设备隐患问题整改清单概算,11月4日与县财政沟通资金分摊方案和概算,达成一致意见,11月6日方案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各镇(街道)及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11条(其中魏塘街道1条、罗星街道1条,大云镇1条,干窑镇1条,天凝镇7条),采纳2条,不予采纳9条,不予采纳理由分别是魏塘街道提出政府兜底承担消防维保费用问题,按规定消防维保费用列入物业费用,存在政府重复投入问题;罗星街道、天凝镇等提出维修改造费用分摊、消防建设标准等问题经沟通建议已自行消除或不在本方案涉及范围,故不予采纳。

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20日,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嘉善县人民政府网站就《嘉善县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3日

信息来源: 县建设局〔县人防办(县民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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