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72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16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嘉兴市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嘉农培办〔2021〕1号)和《嘉善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嘉善县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善新职办〔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嘉善县本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并统筹安排资金,现将2021年度嘉善县农民素质提升工程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请你们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确保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2021年度嘉善县农民素质提升工程资金补助清单
嘉善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