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所(分局)、下属事业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张忠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天凝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吴丽燕同志任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科科长;免去其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管利英同志兼任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科副科长; 李煜同志任食品生产与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一执法分队队长(正股级)职务; 刘国忠同志兼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兼任的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科副科长职务; 张萍萍同志任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处置中心)科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顾斌杰同志任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大队长(正股级),免去其魏塘分局副局长职务; 韩佳燕同志任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一执法分队队长(正股级))兼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罗星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诸李同志任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二执法分队副队长(副股级)兼政策法规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英英同志任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四执法分队副队长(副股级)兼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副科长,免去其天凝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金斌同志任魏塘分局副局长,免去其西塘分局副局长职务; 朱佳斌同志任魏塘分局副局长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三执法分队副队长,免去其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三分队队长(副股级)职务; 夏仲艳同志任魏塘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严林玲同志任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良伟同志任西塘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姚庄分局副局长职务; 陆磊同志任干窑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及兼任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副科长职务; 朱高亮同志任姚庄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潘芳同志任罗星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四执法分队副队长,免去其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法队第四执法分队队长(副股级)职务; 邵成超同志任罗星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费建忠同志任天凝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处置中心)科长职务; 马云飞同志任天凝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其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李秀伟同志任天凝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一执法分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朱澄同志任大云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大队长(正股级)职务; 李梦娇同志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副主任兼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处置中心)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赵慧同志任计量检定测试所副所长,免去其计量检定测试所副所长(正股级)职务; 浦孝燕同志任计量检定测试所副所长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副所长,免去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副所长职务; 徐江同志任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梅佳同志任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副所长,免去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鄢留宝同志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蓓玲同志兼任的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顾其荣同志的食品生产与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钱寰同志的魏塘分局副局长(正股级)职务; 免去程舫同志的姚庄分局副局长(正股级)职务; 免去沈强同志的大云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傅骏君同志的干窑分局副局长职务。
中共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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