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及《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 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嘉善县闲置农房(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2月22日下班前通过电话、书信等形式反馈至嘉善县农业农村局新农村研究中心。 联系人:陈颖潇 新农村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573-84231236 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1508号 邮编:314100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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