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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处置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 2021-12-16 10:26 浏览次数:

意见征集

2021年10月结合省市工程渣土工作要求,开展县域渣土处置情况调研,11月初召集相关部门、各镇(街道)探讨,形成征求意见稿,11月中旬与县司法局对接进一步修改完善内容后,再次征求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8条(其中县公安局1条、县综合执法局2条、罗星街道1条、天凝镇4条),采纳3条,不予采纳1条,部分采纳4条,不予采纳及部分采纳理由分别是罗星街道提出在施工许可证办理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处置方案和处置协议,应按照《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执行,天凝镇提出的渣土消纳地补偿机制,不在本文件涉及范围,故不予采纳。

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2日,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嘉善县人民政府网站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处置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6日

信息来源: 县建设局〔县人防办(县民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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