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现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予以公布。
省发展改革委 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