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壮大优质文化旅游体育人才基数,根据《中共嘉善县委 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祥符英才”计划打造长三角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善委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文化旅游体育系统实际,迫切需要制定实施嘉善县高层次紧缺型文化旅游体育人才建设方案,吸引集聚文化旅游体育人才来善创新创业,更好地为“双示范”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二、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善县高层次紧缺型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框架分为十六条政策和一个附件。 (一)制定依据。本实施办法根据《中共嘉善县委 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祥符英才”计划打造长三角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善委发[2020]11号)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所制定。 (二)明确政策补助方向及人才引进范围。本实施办法所涉及奖励、补贴、经费等主要用于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人才引进培养、项目扶持、经费补助等奖励补助,并按人才类别层次、职称荣誉、紧缺程度等条件和要求,编制《嘉善县文化旅游体育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分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精准确定人才引进范围。 (三)引进人才的具体奖补政策。 主要涉及以下七个方面相关人才的奖补政策: 1.县文化旅游体育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新引进的《目录》中国家、省、市级高端人才及紧缺急需的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人员。 2.县文化旅游体育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业务指导、退休返聘、项目合作、培训咨询等形式引进的列入《目录》七类县外高层次紧缺型人才。 3.我县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入选嘉兴市杰出人才重点资助人员、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和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培养人员,新入选“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骨干型文化创新团队(文艺创作、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文化遗产传承保护领域)的团队(人才),新入选“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拔尖人才(文化艺术领域)的人员。 4.引进(注册)并代表嘉善参加综合性运动会的奥运冠军获得者、世界锦标赛及世界杯冠军获得者、亚运会冠军获得者、全运会冠军获得者、国际健将级运动员、国家健将级运动员,省队非嘉善籍运动员。县体育系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的退役的全运会冠军及以上获得者。 5.规定简化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符合相关要求的,经批准可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录用。 6.规定建立一批“名师工作室”,并对符合要求的“名师工作室”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 7.规定允许具有文化、体育紧缺急需技能的人才,经县级以上文化、体育等主管部门认定后,可落户嘉善本地。 (四)申报程序 本实施本办法所涉及奖励、补助、经费申报由各文化体育旅游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县文旅体局。 (五)违规制裁 规定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资金等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除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收回相应奖励补助资金。 (六)经费保障 本实施办法所涉经费由县财政承担,纳入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所涉及的奖励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列入申报对象范围。 (七)相关名词解释 本实施办法中“新引进”是指人才首次在嘉善县缴纳社会保险,且引进时间须在本实施办法实施后的。第三、第四条中“全职”人员指有固定时间固定地点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硕(博)士研究生”应为取得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第七条中引进“县外”人才指非嘉善户籍人才。 三、施行时间 2022年1月1日。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善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联系电话:0573-891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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