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及《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嘉善县域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点项目》(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月6日下班前通过电子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嘉善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573-84126919, 传真:0573-84122909 地址:嘉善县晋阳东路1066号 邮编:314100 嘉善县域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点(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设置嘉善县域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点项目》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嘉善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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