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原文
一、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养犬实行分区域管理。本市城市建成区和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为重点管理区。” 我县已依法划定并公布嘉善县养犬重点管理区。调整重点管理区,适度扩大重点管理区范围,既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养犬管理工作,又呼应人民群众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呼声,根据市犬类管理办公室要求及目前我县养犬管理实际情况,现对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进行调整,并由县政府出台文件予以公布。 二、重大行政决策起草程序说明 《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嘉善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已依法划定并公布。根据市犬类管理办公室要求及目前我县养犬管理实际情况,2020年嘉善县须对养犬重点管理区进行扩大调整(各镇、街道政府所在地)。自2020年5月份起,县综合执法局对养犬重点管理区扩大至各镇、街道政府所在地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并与各镇、街道充分讨论。2020年6月18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至截止期满未收到反馈意见,并通过公文系统向姚庄镇、开发区(惠民街道)、西塘镇、陶庄镇、天凝镇、干窑镇、大云镇征求意见,均无意见,同时也按照规定进行了风险评估。此后,由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的法制机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7月23日,县综合执法局与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对重点管理区调整达成一致意见。调整后新增养犬重点管理区为: 1、姚庄镇养犬重点管理区 姚庄港----兴业路----新景路----洪福路----茜泾路----茜泾塘----和尚塘----兴业西路----学仕路---宝群路合围区。 2、开发区(惠民街道)养犬重点管理区 枫泾塘----嘉善塘----北泥浜----惠民大道----明珠路----长江路----晋吉路合围区。 3、西塘镇养犬重点管理区 贞观路----华雨线----红旗塘----善江公路----环镇北路----金茜线合围区。 4、陶庄镇养犬重点管理区 渔民湾----袁家湾----平黎公路----大明港----柳苑路----西汾线----净池漾----花园港合围区。 5、天凝镇养犬重点管理区 东方路----南雪塘----关阳港----天凝大道----东方路----市场路----天德路----天凝市河----天阳路----凝溪路合围区。 6、干窑镇养犬重点管理区 善江公路----善西公路----凤桐港----长生港----三仙路----汤家浜----干洪公路----镇西路----姚家浜----市河----镇北路----干窑大道----亭子桥港合围区。 7、大云镇养犬重点管理区 花乡大道----康兴东路----钱泾港----平湖港----双云线合围区。 2020年7月24日由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提请县政府决定。 2020年7月28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嘉善县扩大养犬重点管理区(草案)。 2020年10月11日,县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嘉善县扩大养犬重点管理区(草案)。 2020年10月12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告《关于扩大嘉善县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公告》。 三、涉法内容说明 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养犬实行分区域管理。本市城市建成区和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为重点管理区。” 四、建议决定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扩大嘉善县养犬重点管理区重大行政决出台时间是2020年10月12日,自2020 年 10 月 15 日起施行,并适时调整重点管理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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