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将以下区域划定为嘉善县养犬重点管理区,现予以公布:
外环西路—外环东路—平黎公路—嘉善塘—永丰桥港—白水塘—嘉善大道—科技大道—城西大道合围区。
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重点管理区内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和养犬准养登记制度。
特此公告
嘉善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