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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嘉善县中心城区第二批绿线图则(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4-27 14:45 浏览次数:

意见征集

嘉善县建设局于2021年1月21日向各镇、开发区(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发布《关于征求<嘉善县中心城区第二批绿线图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截止1月25日下班前,共收到县自规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执法局、罗星街道、魏塘街道、长三角嘉善科技商务服务区管理委员会等共计4份反馈,其中县自规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罗星街道、魏塘街道无意见,水利局意见3条,长三角嘉善科技商务服务区管理委员意见1条,现将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

反馈的修改意见

起草单位采纳情况

起草单位相关理由

(若采纳意见则不写理由,若不采纳则说明原因及依据)

县水利局

1.在“四、划定总则中第一款城市绿线划定依据”建议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并将《嘉善县中心城区第二批绿线图则》与其进行对接。

采纳


县水利局

2《嘉善县中心城区第二批绿线图则》中的河道水系岸线应当按照《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嘉善县县级以上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的批复》(善发改【2017】239号)和《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嘉善县县级以下河道、1平方千米以下湖泊及其他水域划界方案的批复》(善政函【2020】140号)的岸线进行勾勒。

采纳


县水利局

3.临河侧绿线退让至河道管理范围外。如必须划入的,则明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按照水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办理手续,不在办理绿化审批手续。如上述意见无法执行的,则绿地范围内河道堤防(护岸)等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由县建设局组织实施和管理

不采纳

城市绿线是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城市蓝线是水域保护区,互不冲突,实施水利工程不会改变绿地属性。

长三角嘉善科技商务服务区管理委员会

4.高铁新城区域控制规划正在修编,因云湖公园紧邻嘉善南站,为进一步加强站城联系,促进站城一体化发展,当前控制规划较原有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一定优化,云湖公园绿地范围也有较大变化,为避免范围冲突,建议绿线图则方案待最新控规修编方案正式成果批复后,在进行依法划定。

不采纳

已建成绿地原则上不同意改变绿地性质,确需调整时应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

县自规局

无意见



县执法局

无意见



县交通局

无意见



罗星街道

无意见



魏塘街道

无意见



2021年3月25日至4月24日,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嘉善县人民政府网站就《嘉善县中心城区第二批绿线图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

此外,还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社区群众等多种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7日

信息来源: 县建设局〔县人防办(县民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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