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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坚持高标准实施精准扶贫
发布日期: 2021-04-07 14:24 浏览次数:

2020年,是全国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也是嘉善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之年,嘉善县通过建立“五个体系”、突出“五个重点”、实施“三大工程”,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2020年,全县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0045元,同比增幅13.5%,增长幅度连续两年居全市第一,同时荣获“浙江省扶贫开发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一、建立“五个体系”。一是建立精准识别体系。按照“卡内无硬伤,卡外无真贫”要求,抓实抓好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开展8000元以下农户大排查、“三个清零”等突出问题大排摸等工作,确保“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同时,认真做好每月的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更新完善工作,实现扶贫对象信息录入及时准确。至2020年底,嘉善县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2778户4041人。二是压实责任落实体系。召开全面打赢低收入农户增收攻坚战工作推进会、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县扶贫开发专项工作部署会等会议。制定下发《嘉善县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各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同时成立扶贫专班,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增收攻坚的增收攻坚任务。三是明确工作政策体系。科学制定《嘉善县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实施意见(2018-2022年)》,力争到2022年,低收入农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000元。研究出台结对帮扶、医疗保险、产业扶持等专项方案,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提升精准帮扶水平。四是健全干部帮扶体系。实行“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制度,通过一张帮扶干部联系卡,一本结对帮扶手册、一本扶贫政策汇编推动联系帮扶工作到位。至2020年底,共有结对帮扶干部1244名,实现100%覆盖。五是完善督查考核体系。强化对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的督查考核,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对我县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治理,民政、医保、教育、残联、建设等相关部门开展扶贫专项督查,确保各类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二、突出“五个重点”。一是突出社会兜底“脱穷境”。提高低保救助标准,从原来的810元提高到860元,2020年发放低保(特困)救助资金2688万元,其中涉及农村发放2274万元。二是突出就业帮扶“改穷业”。2020年开展面向低收入农户技能培训班21期、培训人员441人,安置低收入农户37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56.12万元;对21名残疾人实行小额贷款贴息,贴息金额3.82万元;给予70名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21万元。三是突出危旧房改造“换穷窝”。2020年,71户困难家庭危房和5户一般家庭危房完成改造,帮助82户低收入农户完成居住环境“暖巢行动”改造。四是突出发展教育“拔穷根”。专门成立“嘉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2020年,资助各类贫困学生4586人次,经费348.5万元。五是突出健康扶贫“破穷局”。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现门诊与住院费用同比例救助, 2020年救助对象4438人,发放救助金1413万元。出台《嘉善县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全年全县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累计理赔48单,理赔总金额21.12万元。

三、实施“三大工程”。一是实施党建引领组团帮扶工程。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整合群团、农业合作社等资源,全面推行“1+X”组团帮困机制,使原来单一帮扶变为群体帮扶,松散型帮扶变为紧密型帮扶。在姚庄镇横港村建立全县首个村级运营的“五彩”扶贫基地,培育打造低收入家庭精准“造血型”扶贫的“横港模式”。明确“五彩”扶贫基地收益的80%将帮扶全村残疾人、低保户以及困难党员,收益的20%纳入村级慈善基金。二是实施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品质工程。制定出台第四轮“强村计划”,明确从资金、信贷、用地、税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全县已累计实施强村抱团项目16个,其中县域抱团项目6个,镇域抱团项目10个,投资总额16.5亿元。在收益分配上采取保底分红分配方式,每年按投资额的10%保底分配给各村,分配金额达到1.6亿元。三是实施产业帮扶农民增收工程。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增强低收入农户内生动力。罗星街道马家桥村90%以上的农户从事甜瓜种植,年产甜瓜约8000吨,嘉兴水果市场60%以上的甜瓜产自马家桥村。村“两委”和专业合作社为低收入农户提供化肥、农药、种子和技术指导。同时,成立甜瓜电商党支部,上线淘宝企业店铺,使甜瓜每公斤单价提高近20%,每户农户增收3000余元。目前,全村马家桥村低收入农户从2018年的19户减少到现在的13户,除了残疾家庭无劳动能力的之外,已经全部脱贫。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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