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有《嘉善县西塘镇西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局部用地性质及指标等调整,为贯彻“阳光规划”精神,特将专题报告主要内容(方案)向社会公示。 主要调整内容: 1、道路调整: (1)取消02-01地块与02-02地块之间的支路。 (2)取消05-02地块、05-03地块与05-04地块之间的支路。 2、用地调整: (1)将01-05地块中小学用地(A33)用地面积调整为3.64公顷,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2)将01-06地块商住用地(R/B)调整为01-06-1地块服务设施用地(R22)和01-06-2地块公园绿地(G1),调整后,01-06-1地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0.64公顷,容积率不大于0.7,建筑密度不小于25%,建筑限高9米,绿地率不小于35%;01-06-2地块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0.2公顷,绿地率不小于70%。 (3)将02-01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1)调整为文化活动用地(A22),调整后用地面积为0.7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限高16.5米,绿地率不小于30%。 (4)将02-02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1)用地面积调整为8.22公顷,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5)将04-02地块商住用地(R/B)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1),调整后用地面积为3.75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4,建筑密度不大于30%,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6)将04-03地块为商住用地(R/B)用地面积调整为0.56公顷,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7)将04-04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1)用地面积调整为2.38公顷,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8)将04-05地块服务设施用地(R22)和04-06地块服务设施用地(R22)调整为04-05地块医院用地(A51),调整后用地面积为0.68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限高16.5米,绿地率不小于30%。 (9)将04-07地块医院用地(A51)和04-08地块文化活动用地(A22)调整为04-07地块商住用地(R/B),调整后用地面积为0.91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4,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限高16.5米,绿地率不小于30%。 (10)将05-02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1)用地面积调整为3.90公顷,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11)05-03地块为商住用地(R/B)用地面积调整为0.58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6,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12)将05-04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1)调整为05-04-1地块服务设施用地(R22)和05-04-2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1),调整后,05-04-1地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0.23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限高16.5米,绿地率不小于30%;05-04-2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1.21公顷,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13)将07-01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1)调整为07-01-1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1)和07-01-2地块文化设施用地(A2),调整后,07-01-1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2.37公顷,其他规划指标不变;07-01-2地块文化设施用地面积为0.17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2公顷,建筑密度不大于40%,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14)在02-02地块和05-02地块内部建设环形路网(以虚拟路网表示),路幅宽度为6米。 (15)因以上调整,公园绿地、道路用地等进行相应调整。 公示时间:2021年5月31日--------2021年7月12日(30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嘉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页。 意见反馈:如有意见建议,请来电或来信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监督电话:84233308、84233353 来信请寄:嘉善县人民大道777号 邮编3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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