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时完成中央提出的的改革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嘉善县财政局(县国资监管办)代中共嘉善县委办公室、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了《嘉善县县属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嘉善县县属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以广泛征求意见。 公示期: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馈至县财政局(县国资监管办)。电话:0573-84123174,邮箱:654132874@qq.com。
《嘉善县县属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嘉善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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