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公布的《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全面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谁主管 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在前期征求了有关普法责任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编制了《2021年度嘉善县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任务清单》,现将此清单公布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责任要求全面落实。
中共嘉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2021年9月1日
2021年度嘉善县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任务清单
一、共性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县有效实施。 4.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5.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开展普法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重点做好《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的学习宣传工作。 6.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做好县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7.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8.做好“八五”普法开局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出台本地、本部门单位“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9.推动《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在本单位、本系统进一步贯彻落实,做好“双普”基地的培育工作。 10.强化以案释法工作,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二、个性工作 (一)县委组织部 1.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进党校、进课堂,举办全县政法信访综治干部培训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执政、防范风险、服务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水平。 2.在嘉善干部网络学院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必修课,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会同县有关部门做好县管领导干部和县级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二)县委宣传部 1.发挥融媒体平台作用,指导媒体做好公益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嘉善建设主题宣传。 2.发挥农村文化礼堂、企业文化俱乐部、社区文化家园等基层阵地的功能,发挥礼堂服务菜单和宣讲团的作用,疫情期间利用云上礼堂、未来社区、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推动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 (三)县纪委县监委 1.做好重点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依托我县党风廉政教育馆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基地,搭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学习了解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平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抓好重点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结合国家宪法日等纪念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3.以案释法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开展好全县警示教育月活动,结合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用查办的典型案例加强对我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庭审理,以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 (四)县委政法委 1.协调推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 2.协调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系列活动。 (五)县人大监察司法工委 1.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安排,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的《西塘古镇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2.做好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和“八五”普法工作报告以及“八五”普法决议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展“八五”普法决议学习宣传。 3.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工作,完成各项法规的立法意见征询工作,在配合上级立法的同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开展常委会学法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5.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六)县委统战部 1.继续推进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原则上创建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不少于1处。 2.通过基层统战干部培训、网格员培训和宗教场所负责人会议和法治书架、报刊进场所等方式,多形式、多载体、多渠道深入推进1+X(以宪法为主线、宗教事务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以及卫生、土地、建设、规划、财务、税收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3.重点组织开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专题培训。 4.联合县委组织部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下发《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基层宗教工作手册》,确保全县行政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书记人手一册,提升基层干部宗教工作依法管理能力。 5.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七)县公安局 1.发挥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全警实战大练兵的宣传力度。 2.以线上宣传、阵地宣传、互动宣传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积极参与“最美禁毒人”宣传评选活动。 3.结合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等法律法规开展送教活动。 4.结合“1·10”宣传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纪念日,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 5.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持续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向社会宣传扫黑除恶、电信网络诈骗、经济犯罪、交通事故等典型案例,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6.发动新居民党员、团员、志愿服务人员,通过乡音讲师团、普法宣传团、阳光妈妈等形式,开展新居民群体的普法宣传、纾难解困等活动。 7.通过积分制服务,引导新居民群体学法、守法、敬业,为嘉善经济发展继续作出贡献。 (八)县法院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院干警首要课和必修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和“七讲七比、争先攀高”党建高地创建行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做优做强“善法学堂”,为全院干警提供学习交流展示平台。 2.结合百年党庆,开展“奋进新时代 筑梦新征程”法治系列宣传活动。根据全年不同时段,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司法、全域数字法院、扫黑除恶等宣传工作,打造“传统媒体报道+新媒体产品制作”融合宣传产品。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新设“民法典小剧场”专栏,联合示范区法院干警,自编自导自演,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进一步完善“善法推广”专栏,开展以案释法,讲好法治故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实现“听一个案件、了解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普法效果。 3.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天平铸善·法律六进”志愿服务。通过专题法治讲座、“法治夜市”、法律咨询、电台直播等方式,送法进机关、进诉讼服务中心、进校园、进企业、进村(社区)、进媒体。举办“天平铸善·法治讲堂”,通过线下授课、线上直播的方式,为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师生及西塘镇村(社区)干部、调解员们上一堂生动的反诈宣传课。 4.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推出一批新媒体普法产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宪法、民法典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等系列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九)县检察院 1.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作为全省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单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作用,及时总结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在办案过程中同步开展政策宣讲、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2.力推覆盖“四大检察”的公开听证。结合办案实际,在具体的案件办理中力推覆盖“四大检察”的公开听证,让每场公开听证会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鲜活教材。 3.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专项行动。深化开展检察进校园活动,创作精品法治教育课件,以举办讲座、集中授课等方式,持续打造嵌入式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模式和未检典型案例。 4.提升融媒体普法质效。发挥“嘉善检察”公众号等“两微一端”平台作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两手抓,开展多种形式的案例化、故事化、可视化的普法宣传。 5.结合“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及媒体走进检察院,进一步宣传检察机关相关法律职能。 (十)县司法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建党100周年,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内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2.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工作,做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和评选。 3.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法雨春风 营商惠民”等专项普法活动。 4.深化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学法用法,在各学校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试点推行“法治百宝箱”。 5.推进《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实施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双普共进”行动,择优推荐第三批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规定》。 6.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加大法治乡村建设力度,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加快“桃源渔歌”法治乡村示范带建设。 7.深化普法新媒体建设,发挥好嘉善电视台《法治嘉善》栏目、FM993以案释法栏目、“IN嘉善”APP普法云课堂、嘉善司法抖音等新媒体,进一步拓展普法宣传面,增强普法实效。 (十一)县教育局 1.在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开展第十五届中学生“法育未来”知识竞赛、全县中小学“法在我心中”朗诵大赛、2021年全县教育系统学生宪法日活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3.组织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参加省级法治素养和全系统执法骨干培训。 4.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人员参加2021年度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5.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建设。 6.制定实施全县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十二)县发改局 1.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方式,结合会议、活动等节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开展罗星路“信用+商圈治理”省级试点动员活动。 3.组织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驾驶员参加全市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 4.利用门户网站、发改公众号等媒体,持续开展发改领域重点政策文件解读及普法宣传。 (十三)县经信局 1.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 2.进一步完善《中共嘉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安排好每期专题学习计划和内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和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确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法制度化、规范化。 3.通过脱产学习、集中轮训、在职教育、经信学堂等方式,抓好全局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实现学法用法全覆盖,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十四)县民政局 1.组织领导班子开展集体学法和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党规。 2.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每期不少于100人。 3.开展《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嘉善县临时救助办法》等社会救助制度及政策培训,持续提升社会救助基层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普遍提高社会大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4.结合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建设,向边界地区民政工作人员、群众宣传《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管理办法,提高法定边界意识。 5.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发放法律文本,结合业务培训、政策法规进村(居)活动等进行宣传解读。 6.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不断增强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开设“普法课堂”,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宣传活动。制作十个民法典普法专题微视频,以光盘形式发放给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 (十五)县人力社保局 1.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学习宣传。 2.针对企业和建筑工地经营管理人员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对执法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宣传工作。 4.对乡镇劳保所和企业工作人员开展养老保险、就业创业、职工技能培训方面的法律政策解读讲座。 (十六)县财政局 1.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做好财政法治工作,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举办专题讲座。 2.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学习宣传活动。 3.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新发布的财政法律法规,重点将预算法实施条例作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各类业务培训中予以安排。 4.制定实施财政“八五”普法规划并开展局内动员部署。 5.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参加年度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6.继续完善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 7.积极参与“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等活动。 (十七)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自然资源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宣传。 3.开设“自然资源夜讲堂”(每两月一次),分主题组织全系统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4.结合“宪法宣传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爱鸟周”等重要时点,做好宣传日、宣传周等自然资源主题日普法宣传活动,形成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 5.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年至少安排局机关工作人员旁听一次庭审。 6.结合城市规划馆、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基地等项目建设,完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阵地,培育自然资源法治宣传联系点,提高辨识度和影响力。 (十八)县委直属机关工委 1.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等内容,教育引导县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 2.积极推动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3.用好“嘉善机关党建”善媒号等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十九)县建设局 1.广泛深入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持续提升广大群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能力。 2.大力开展《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宣传,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扎实开展城镇危房治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三服务”“安全生产月”和普法宣传“五进”等活动以及新居民学校的载体作用,重点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降低企业经营和个人从业法律风险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和服务。 4.开展以案释法,定期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 5.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贯培训,提高建设、人防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6.结合全省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大检查活动,面向重点普法对象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 7.充分利用“3·1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和相关活动,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 8.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定期发布人防违法案例。 (二十)县农业农村局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省委省政府《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 2.重点学习宣传农业和农村社会治理领域所涉重要法律法规和新出台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各类涉农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推动一法一条例下乡进村。 3.继续开展每季度一次的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学法,组织开展本系统依法行政培训,学习有关法治理念、理论和知识,宣传贯彻有关新法新规。 4.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 5.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6.做好“八五”普法的开局工作。 7.围绕农业农村主体培育,通过开展法律培训、法律咨询、结对帮扶等形式,宣传普及涉农新法新规。 8.结合农业执法,宣传普及规范农资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保护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等法律法规,定期发布涉农违法案例。 9.定期开展局“法治宣传周”活动,依托“嘉善三农”微信公众号,集中开展一批涉农新法新规的宣传。 10.依托乡村振兴和各类主题活动,如“法律进乡村”“科技下乡”“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广泛开展涉农新法新规的宣传。 11.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学习宣传活动。 (二十一)县科技局 1.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科普活动周”等学习宣传活动,展示科技创新成果,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和科技创新领域法律法规。 2.在全县科技人才大会上,宣传嘉善县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全县创新创业的法治环境。 3.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法律顾问,明确各类法律事项。 4.结合三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多场科技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科技园区的活动。 5.组织相关科技人员参观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等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二十二)县委党校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学习;组建“创新理论示范声”讲师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备课内容,扎实推进主体班法治思想教育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到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选调生公务员培训班等主体班次中。 2.组织开展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引导全体教职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完善主体班次学法制度,把宪法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党校各主体班次课程;推动宪法学习教育常态化,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氛围。 3.丰富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将“民法典解读”纳入到课程菜单中,并邀请专家面对面指导打磨,不断提高我校理论教师做好民法典传播者的能力;推动民法典宣讲走进主体班,邀请专职律师进行专题授课,不断增强广大学员尊法学法用法意识。 4.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党校老师学法、讲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重要讲话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列入主体班教学内容,开展学习讨论。 5.结合党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特别是文化建设、知识产权、数字经济等方面的宣传。 6.组织好全校县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开展全校参公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7.拓展线上宣传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要求全体教职工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智慧普法平台。 8.制定党校“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9.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等,并抓好具体落实。 10.制定党校普法工作责任制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坚持会前说纪,强化以案释法。 (二十三)县卫生健康局 1.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宣传涉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权益。 2.开展执法进小区活动,发放涉卫生健康宣传资料,宣传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医疗卫生等相关法律知识,加强消费者、企业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3.开展“关注饮水卫生 共享健康生活”为主题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宣传周活动,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科学的生活饮用水安全理念。 4.开展全国第19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深入重点企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劳动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5.以“珍爱健康,远离非法医美!”为主题,对《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宣传活动。 (二十四)县市场监管局 1.通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带头学法”、各支部集中学法和内网推送学习理论文章等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 2.重点围绕十九大以来修订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药品监管领域“两法两条例”宣贯。 3.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局每年2次的“学法考法”活动,每季度组织35周岁以下青年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考试,举办法制骨干、基层干部专题培训。 4.构建“普法+科普”的市场监管专业普法新模式,利用“法治市监”建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宣传长廊等载体和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制作普法微视频工作。 6.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不断提高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强化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工作,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作为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 (二十五)县信访局 1.开展国务院《信访条例》《浙江省信访条例》宣传活动。 2.开展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宣传活动。 3.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强化全体工作人员懂法、守法意识。 4.以“信访四无村”创建为载体,构建良好的信访生态。 (二十六)县委老干部局(县关工委) 1.发挥优势,积极备课,安排报告团讲师到受邀的学校、村(社区)开展法治宣讲,结合时政开展宣教。 2.牵头组织开展嘉善县第十五届“法育未来”法律知识竞赛。 3.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二十七)县交通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制定实施全县交通运输“八五”普法规划。 3.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4.坚持执法与普法结合,处罚与教育并重,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 5.开展“交通法规知识进校园”活动。面向中小学生,以交通安全教育为抓手,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6.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7.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8.开展“法治扎根工地”活动。联合交通建设工程相关从业单位,以交通工地为主阵地,大力宣传交通工程行业法规、技术规范,促进交通“品质工程”“标化工地”建设,提升从业单位、从业人员法治意识。 9.开展“信用交通月”活动。聚焦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以宣传国家、省和交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行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二十八)县水利局 1.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围绕“启航新征程,共护幸福水”的宣传主题,组织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过线上和线下全面铺开的方式,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加大对系列宣传活动的动态报道力度,开展上街宣传服务活动和区域联动宣传活动。 2.组织参加水法规专题培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工作氛围。参加水利部长江保护法知识大赛,共同推进长江大保护。 3.开展水旱灾害应急演练,坚持从实战要求出发,切实提高我县水旱灾害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开展水行政联动执法活动,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行政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会同青浦、吴江水务局开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行政首次执法活动,共同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5.贯彻节水优先,组织“六进”活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的前提,以开展“节约水资源行动”为突破口,采用多种形式进机关、社区、学校、家庭、企业、农村“六进”宣传活动,不断巩固节水型社会创建成果。 6.举办水行政执法培训班,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指导。 7.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依法治水,以案释法”活动。 (二十九)县商务局 1.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知识培训。 2.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学习宣传活动。 (三十)县文旅体局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本系统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3.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学习宣传活动。 4.进一步统筹线上线下“双平台”普法阵地。发挥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的阵地优势,组织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线下文化和旅游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本系统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载体开展线上普法教育活动。 5.开展文艺创作、送文化下乡活动,积极创作法治文艺作品。 6.开展“3·18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日”“自然和文化遗产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普法行动,开展《文物保护法》《旅游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7.以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机关规范管理等各领域法律法规为重点,明确每月宣传重点及责任科室,组织开展2021年度法治宣传月月行活动。 8.督促落实普法责任制,发布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9.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组织好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2021年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10.开展法律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的法治理论学习,做好本系统以案释法宣传活动。 (三十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做好局干部职工法治培训工作,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内容。 2.结合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执法工作的有关部署,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3.“分片区”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兵役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内容。 4.结合“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全覆盖”走访联系等工作,在优抚对象中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重点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在我县落实。 (三十二)县应急管理局 1.印制一批包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内容的宣传折页,依托普法“六进”工程,推动普法进企业。 2.借助万名员工安全生产大培训的契机,在授课中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宪法、民法、劳动法等与企业员工息息相关的应急法律知识。 3.定期发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其现场解答企业在生产、经营以及职工保障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全方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4.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涉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震减灾,应对突发性风险时的举措等多方面的安全知识,向全社会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5.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颁布为契机,做好日常性宣传普及工作,并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为载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 6.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 7.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8.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9.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县有效实施。 10.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局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11.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12.以“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 国际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教育为载体,做好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宣贯工作。 13.组织全局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百问不倒”知识竞赛活动和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专题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全局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三十三)县审计局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积极开展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工作。 4.深入学习宣传《浙江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浙江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办法》,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5.依托审计署“审计大讲堂”、省厅和市局相关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等落实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保密条例》等,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结合审计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以案释法。 (三十四)县统计局 1.制定统计法治“八五”普法规划并全面组织实施。 2.在统计专业会议或培训会议上重点讲解统计法知识。 3.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世界统计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大节点为契机,开展一批面向社会大众普法活动。 4.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普法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加强对“关键少数”统计普法宣传。 (三十五)县医保局 1.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 4.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5.按照要求组织好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6.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电台、报刊媒体等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7.做好《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宣贯工作,强化部门沟通,做好经办人员交流学习。 8.做好《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部门规章的宣贯工作。 9.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全方位开展医疗待遇保障、药品耗材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打击欺诈骗保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10.通过微信公众号“曝光台”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建设行业性特色普法阵地。 (三十六)县综合执法局 1.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与行业特征相符,与日常工作紧密的法律法规宣传。 2.多种方式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新出台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 3.依托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 4.抓住“3·22”世界水日、“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广场法律宣教活动。 5.深入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重点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把普法宣传纳入疫情防控的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 6.充分利用局“以案释法”案例库,每月精选“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在局“银城执法”微信公众号选登;积极向各级法宣部门报送“以案释法”优秀案例,进一步扩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增强法治宣传的影响力。 (三十七)嘉善生态环境分局 1.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教育学习。结合建党100周年“党史”教育,组织开展宪法、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推动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2.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3.编印下发《环境保护执法手册》(2021版)及相关资料,公开发布“以案释法”环境违法案例。 4.结合“六五”环境日、浙江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针对企业和公众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十八)县金融办 1.向县域内地方金融组织等广泛宣传《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促进地方金融条例的落实。 2.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贯工作,制定宣贯方案,多渠道开展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 3.推动全县各镇(街道)利用线上线下途径深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方面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三十九)县政协社法委 1.围绕“完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行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城乡一体化新社区的有效治理”等议题,在专题调研、对口协商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2.在派驻民主监督过程中,对2020年派驻单位中的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单位进行回头看。 3.围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基层依法行政”“加强电动四轮车、三轮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与对策”“关于后创建时代加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几点建议”“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集中整治后加强餐饮油污长效管理的几点建议”等重点提案、重要提案进行督查。 4.协助县委依法治县办创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 5.县政协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政协讲堂安排相关法律学习。 (四十)县总工会 1.结合“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政策理论宣讲进企业、劳动法律法规宣讲为职工、公益法律服务促和谐等活动。联合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开展线上普法活动,开设“法荟示范区”栏目,每期围绕一个主题,邀请律师、专家、学者以大讲堂的形式向广大职工进行普法宣传,并同步在in嘉善APP、嘉善新闻网推送。 2.结合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3.结合“八五”普法开局之年,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等学习宣传活动,利用“12·4”法治宣传日等时间节点,深入企业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4.面向企业、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平台和文体活动等契机广泛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5.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开展普法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 6.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平台和文体活动等契机开展《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 7.结合工会干部培训,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四十一)团县委 1.会同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开展春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和意识。 2.开展青少年“三禁三防三自”暨亲青帮“法治巡回讲座”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远离“黄、赌、毒”,预防网络沉迷、诈骗与校园欺凌现象,树立“自爱、自重、自强”健康心态。 3.积极发动青年志愿者、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等参与社会矛盾调解,向检察机关提供有关涉及儿童和青少年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4.全面深化“青春助力社会治理”行动,积极发动青年大学生、青年法律工作者、“调小青”为主体的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协助调解诉讼,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地”。 5.全面开展“喵晓法”普法APP宣传推广活动,扩大普法教育的影响力。 (四十二)县妇联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微视频宣讲。在嘉善县妇联微信公众号上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微视频普法宣传专栏;三八节期间,依托女法官资源,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线法律咨询直播活动;组织嘉善律师协会妇联执委与乡镇结对,全年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妇女维权讲座、咨询等活动;开展婚姻法维权优秀案例征集、评选、表彰活动。 2.组织开展《反家暴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县开展三色法家暴干预工作;常态化开展反家暴的咨询、帮扶、维权工作;在县妇联微信公众号上常态化开展相关普法宣传;11月在全县开展反家暴法专题宣传普法活动;落实12338热线及微嘉园跟踪调解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的联系沟通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学习宣传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邀请嘉善律师协会妇联执委,面向村(社区)、企业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讲座及咨询活动,全年不少于2场。在“6·1”儿童节期间,依托女法官、女检察官等女性资源,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在线法律咨询直播活动。 (四十三)县科协 1.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学习宣传,办好全国科普日活动,组织全县科普活动30场次,重点围绕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防止诈骗等主题开展宣传。 2.充分发挥阵地优势,在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宣传,做好普法宣传。 3.积极配合省科协《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立法进程,促进科普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4.结合清廉科协建设,做好单位内部公务员普法工作。 (四十四)县残联 1.县残联、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建立残疾人法律服务协作机制,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 3.县残联通过广播电视、公众号、短信等开展助残惠残政策宣传进万家活动。 4.县残联和社会组织通过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30周年活动,积极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涉残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县残联编印助残惠残政策汇编,供残联工作者和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随身携带,利用“走转改、三服务”活动等时机,与残疾人群众面对面交流,现场解答问题并宣传助残惠残政策。 (四十五)县工商联 1.积极开展“法律三进”活动。利用“亲清直播间”、“善法云课堂”等平台,开展法律进民营企业、法律进商会、法律进工商联机关活动,广泛开展民营企业法治宣传,提高民营企业法治意识,反映民营企业司法诉求。 2.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在年度常执委会议上,邀请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工商联机关干部、工商联所属商会、民营企业代表参加,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能力,增强民营企业合规经营意识,防范民营企业法律风险。 (四十六)县税务局 1.每季度梳理纳税人缴费人较为关心的税收政策、最多跑一次改革、便民利企措施等内容,通过“政务直通车”电台栏目等栏目宣传播出。 2.联合青浦、吴江税务机关开展税收政策在线直播活动,搭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税收云课堂”,以直播或录播课程形式,共享师资、课件等资源,邀请三地部分纳税人参与互动。 3.2021年4月,举办出口退免(税)政策业务直播培训2期。 4.2021年4月至5月,组织开展保险行业车船税申报、餐饮行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业务培训。 5.2021年6月至7月,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四十七)县烟草局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省有效实施。 4.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5.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卷烟与电子烟侵害,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周边卷烟、电子烟销售网点的清理整治,加强对卷烟零售户与电子烟商户的宣传教育。 6.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积极营造“保密法主题宣传月”活动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保密法治观念,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 (四十八)县气象局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理念,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 2.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3.大力宣传《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等气象法律法规。 4.宣传中国气象局2021年颁布的《升放气球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部部门规章。 5.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应急演练、微信等新媒体宣传的方式,提升全体职工及社会公众网络安全意识。 6.开展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7.在基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中,强化《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落实。 8.做好《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宣传解释工作。 9.在“3·23世界气象日” 等重要活动节点宣传科普活动中融入气象普法内容。在日常宣传科普工作、宣传科普活动、科普场馆中加入气象普法内容。 10.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四十九)人行嘉善县支行 1.“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2.参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 3.2021年6月开展“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活动。 4.2021年9月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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