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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嘉善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01 15:43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嘉善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善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为积极创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推动我县水产养殖业渔药减量行动,促进水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实现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浙江省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方案(2020-2022)》(浙农专发〔2020〕26号)、《嘉兴市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嘉农发〔2020〕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提质增效、用药减量、质量安全、绿色发展”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推动水产养殖依法、科学用药水平明显提高,促进水产养殖发展方式转变、渔业产业加快转型。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努力,全县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规模以上养殖主体的生态防控、科学用药水平明显提高;水产用兽药使用量平均减少5%以上,抗生素类水产用兽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探索开展水产疫苗预防工作;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水产养殖减量用药增效技术,促进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技术路线

根据我县养殖实际,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使用优质苗种减少用药。针对我县主要养殖品种中华鳖、大口黑鲈、常规鱼、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等,严格控制苗种质量,对于采购外来苗种,指导养殖主体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且信誉好的单位的苗种。对于自繁自育的苗种,督促养殖主体严格按照育苗相关操作规范生产,做好亲本选育和病害防控等技术措施,保障苗种质量优质安全健康。

二是加强病害预防减少用药。由于水产养殖特殊性,在平时的养殖过程中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保持良好的养殖水质。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等虾类养殖应采用低密度放养殖,合理投饲等方式减少病害发生,中华鳖、大口黑鲈及常规鱼等养殖品种探索推广应用疫苗免疫等预防技术,减少养殖主体“乱用药”问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用药行为。

三是依法精准用药减少用药。建立规范用药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避免盲目加大施用剂量、增加使用次数。指导养殖业主不使用孔雀石绿等禁用药及化合物、氧氟沙星等停用药,不使用伪劣兽药和原料药,做到对症用药、依法用药。加强病害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开展病原诊断技术服务。加强依法、科学用药技术的宣传与指导,把法律和技术送到养殖者手里,深入基层、深入池塘进行现场指导。

四是推广生态养殖减少用药。以生态循环、质量安全、集约高效、节能减排为导向,集成和示范池塘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养殖模式。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模式,提升水产养殖业的提质增效、防病减药水平。积极创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推广实施渔业“肥药两制”试点,积极应用数字化管理手段,促进池塘养殖向生态化、多品种混养、绿色生态高效养殖模式转型。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减少用药。指导养殖主体加强自身养殖管理,健全内部管理等各项制度,做好“三项记录”工作。加大养殖生产的监管力度,监督投入品规范使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用药行为,稳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先行试点阶段(2021年)。制定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对我县主要养殖品种用药情况展开摸底调查,确定嘉善县净水渔业种苗基地、嘉善县惠民街道明方家庭农场2个水产养殖渔药减量使用示范点,率先启动实施用药减量行动,基本形成主导养殖品种用药减量方案。

(二)扩大试点阶段(2022年)。启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用药减量试点推广工作,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和指导,示范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模式。做好苗种检测、养殖水质监测、病害监测、检疫与病害防治、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贯穿养殖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模式,加强“三项记录”监管。

(三)全面开展阶段(2023年)。总结水产养殖减量用药技术经验。以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为重点,辐射带动全县规模以上的养殖户,全面铺开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小标题二  (一)楷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整合力量,加强督查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加强指导,保证实施质量。各级技术推广部门要加强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把各项关键技术落实到位,加强对养殖主体的政策宣传以及技术指导、培训,重点聚焦绿色生态养殖、病害综合防控和精准用药等技术知识。

(三)强化监督,做好生产记录。监督养殖主体认真做好水产养殖生产、用药、销售“三项记录”。其中用药记录内容包括渔药使用品种,含量规格、价格、用量、使用方法、使用时间和效果等。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传统与新媒体等平台,全方位宣传普及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理念,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大力宣传取得的成效和主要经验,提高公众认知度、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嘉善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试点示范场名单(2021年)

          2.嘉善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试点示范场渔药使用统计表(2021年)


附件1:嘉善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试点示范场名单(2021年)


示范场名称

地  址

主要养殖品种

联系人

嘉善县净水渔业种苗基地

陶庄镇小农场

白对虾、沼虾、   大口黑鲈

翟六荣

嘉善县惠民街道明方家庭农场

惠民街道大泖村

中华鳖、罗氏沼虾

陈明方


附件2:嘉善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试点示范场渔药使用统计表(2021年)


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养殖品种


养殖模式


养殖面积


养殖产量



2021年渔药使用情况


病害

使用药品名称

用药持续时间

使用面积(亩)

用量 (kg/亩)

用药成本(元)

渔药

使用

情况































2020年渔药使用情况

病害

使用药品名称

用药持续时间

使用面积(亩)

用量 (kg/亩)

用药成本(元)

























善农[2021]82号  关于印发嘉善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