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及《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明电〔2021〕2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司法局对2021年6月30日以前由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示。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9月29日前反馈至嘉善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89108584 邮编:314100 附件: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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