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原文
现就《嘉善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编制的相关情况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根据《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文件要求,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声环境质量,要求各级县市区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对城市规划区范围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并明确各功能区的环境质量目标。 二、编制依据 本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三、主要内容 划分方案主要由区划范围和期限、区划结果、其他划分说明和附则等四部分组成。 (一)范围和期限: 范围——嘉善县中心城区(魏塘街道、罗星街道、惠民街道和大云镇行政辖区)。期限——2022年-2025年。 (二)区划结果:划分4大类14个声环境功能区,以及27条交通干线长度共计192.9公里。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声环境4类标准使用区具体执行参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执行。 表1 嘉善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 类别 | 功能 | 片区编码 | 行政区域 | 区域范围(边界) | 片区面积 (平方公里) | 1 | 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区域 | 101 | 罗星街道 | 东:嘉善大道 南:阳光路 西:兴善大道 北:晋阳西路—小里港—人民大道—车站南路—晋阳东路 | 3.23 | 102 | 罗星街道 | 东:平黎线 南:世纪大道 西:油车港 北:嘉善塘 | 3.23 | 103 | 罗星街道 | 东:万联路—体育南路 南:科技大道—白水塘 西:兴善大道 北:世纪大道 | 3.62 | 2 | 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 | 201 | 罗星街道 | 东:日晖桥港—伍子塘—平黎线 南:嘉善塘 西:行政边界 北:行政边界 | 38.55 | 202 | 罗星街道、惠民街道、大云镇 | 东:沪昆高速 南:沪昆高速 西:行政边界 北:嘉善塘—晋吉路 | 38.16 | 203 | 大云镇 | 东:行政边界 南:行政边界 西:行政边界 北:沪昆高速 | 43.53 | 3 | 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区域 | 301 | 惠民街道、魏塘街道 | 东:行政边界 南:沪瑞线—铁路—嘉善塘—晋吉路—沪昆高速 西:伍子塘—平黎线 北:平黎线—行政边界 | 44.39 | 302 | 罗星街道 | 东:嘉善港 南:行政边界—嘉善港—世纪大道 西:嘉善港 北:嘉善塘 | 8.87 | 303 | 大云镇 | 东:平黎线 南:戴家浜—嘉善大道 西:油车港 北:白水塘 | 1.16 | 304 | 惠民街道 | 东:龚家浜 南:白水塘 西:沪昆高速南侧河道 北:面杖港—行政边界 | 3.37 | 305 | 大云镇 | 东:双云线—大云小区西侧河道 南:行政边界 西:行政边界 北:沪昆高速 | 2.44 | 4 | 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及交通服务区域 | 4a1 | 罗星街道 | 东:平黎线 南:站前路 西:白水塘东路 北:世纪大道 | 0.12 | 4b1 | 罗星街道 | 东:狗头泾港 南:环北西路 西:伍子塘 北:支流河道 | 0.30 | 4b2 | 大云镇 | 东:平黎线 南:铁路 西:规划道路 北:宏业路 | 1.13 | a类: 主要交通干线:人民大道、世纪大道、阳光路、晋阳路、中山路、白水塘路、嘉善大道、环北西路、环北东路、环东北路、体育路、子胥路、亭桥路、车站路、解放路、施家路、环西南路、科技大道 省道:兴善大道、平黎线 内河航道:嘉善塘、孙家桥港 国道:G320沪瑞线 高速公路:G60沪昆高速、常嘉高速 | 4b类:铁路 |
表2 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昼间(6:00-22:00) | 夜间(22:00-6:00) | 0类 | 50 | 40 | 1类 | 55 | 45 | 2类 | 60 | 50 | 3类 | 65 | 55 | 4类 | 4a类 | 70 | 55 | 4b类 | 70 | 60 |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 解读人:冯爱丽 联系电话:0573-84458119 《嘉善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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