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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嘉善县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支持力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发布日期: 2022-01-13 11:00 浏览次数:

意见征集

2021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31日,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OA办公书面征求了九个乡镇街道、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部门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建议2条。

2021年12月28日到2022年1月12日针对《嘉善县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支持力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

对于上述意见建议,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受县政府办公室委托,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认真梳理筛选和研究论证,作出以下反馈意见,提交决策。

《嘉善县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支持力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表

单位

反馈的修改意见

起草单位

采纳情况

起草单位相关理由

魏塘街道



罗星街道



开发区

(惠民街道)

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的一般农田且现状为耕地的,建议按规定拨付耕地有偿保护资金。

不采纳

耕地有偿保护资金发放根据《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执行。

西塘镇



姚庄镇



陶庄镇



干窑镇



天凝镇



大云镇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



县建设局

扶持内容中 (七)宅基地复垦 部分,“镇(街道)以“未来社区”或经县主管部门认定为参照“未来社区”标准建设的小区安置集聚农户的,涉及原有宅基地拆除且农户全部安置到位后,县财政给予20万元/户的奖补” 建议修改为“镇(街道)以浙江省未来社区创建标准建设且通过验收的小区安置集聚农户的,涉及原有宅基地拆除且农户全部安置到位后,县财政给予20万元/户的奖补。”

采纳


县交通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水利局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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