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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嘉善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期间反馈和采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1-14 09:09 浏览次数:

意见征集

2021年12月,根据住房保障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修订了《嘉善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8条(民政局1条、人力社保局2条、流管中心4条、天凝镇1条),不予采纳4条,不予采纳理由是流管中心提出:①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哪个部门受理问题?(我们将根据省建设厅要求操作);②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收入核查问题?(我们将通过省民政救助系统统一查询);③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的核定问题?(已在细则第五条第六款中明确规定)。天凝镇提出的“申请人原属于城镇居民户口,后迁回农村,但属于非农人员,无法享受宅基地,此类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问题”,这种情况较为复杂,目前暂不考虑公租房保障。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1日,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嘉善县人民政府网站就《嘉善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建议。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4日

信息来源: 县建设局〔县人防办(县民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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