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政策兑现,根据《关于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促产鼓励员工留“嘉”过年的十条意见》(善经信〔2021〕55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促产鼓励员工留“嘉”过年的十条意见操作细则》(人社部分),现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
抄送:嘉善县财政局、嘉善县经信局。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印发
关于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促产鼓励员工留“嘉”过年的十条意见操作细则(人社部分)
企业返岗补贴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嘉善县注册登记的规上工业企业和规(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返岗员工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非嘉兴大市户籍,且2021年7月以来就在本单位就业并连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返岗员工春节前离开嘉善返乡过年,2022年2月1日至2月10日期间从嘉兴市外返回嘉善单位工作岗位。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返岗补贴。
三、申报材料
1.《嘉善县企业返岗补贴申请表》一份;
2.《嘉善县企业返岗补贴申请名册》一份;
3.返岗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包含市内外到访地的通信行程卡截图一份(2月1日-2月11日期间任意一天截图的);
5.补贴资金的收款收据一份。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2月11日至3月10日期间向所在镇(街道)人力社保所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申请名册);
2.镇(街道)人力社保所初审后,将申报资料汇总提交至县人力社保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
3.审核通过后,县人力社保局会同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公司账户。
企业新招工补贴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嘉善县注册登记的规上工业企业和规(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新招用的员工要求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非嘉兴大市户籍且2022年2月前在嘉善县无任何社会保险参保记录;
3.企业与新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地为嘉善)开始日期在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并在新员工入职当月或次月为其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新招工补贴。
三、申报材料
1.《嘉善县企业新招工补贴申请表》一份;
2.《嘉善县企业新招工补贴申请名册》一份;
3.新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4.补贴资金的收款收据一份。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所在镇(街道)人力社保所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申请名册);
2.镇(街道)人力社保所初审后,将申报资料汇总提交至县人力社保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
3.审核通过后,县人力社保局会同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公司账户。
企业外出招聘补贴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嘉善县注册登记的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
2.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参加由县人力社保部门组织赴省外(境内)开展的人力资源招聘活动。
二、补贴标准
给予参加企业最高不超过5000元/家的招聘补贴,具体补贴金额以每场招聘通知为准。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外出招聘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补贴资金的收款收据一份。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人力资源招聘活动结束后直接向县人力社保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审核通过后,县人力社保局会同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公司账户。
附件:1.《嘉善县企业返岗补贴申请表》
2.《嘉善县企业返岗补贴申请名册》
3.《嘉善县企业新招工补贴申请表》
4.《嘉善县企业新招工补贴申请名册》
5.《企业外出招聘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