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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罗星街道农房集聚公寓房安置操作办法》
发布日期: 2022-01-21 15:41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一、政策制定背景、制定依据

为了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不算优化人居环境,鼓励引导农村居民向新社区集聚居住,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现结合罗星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什么是农房改造集聚?

农房改造集聚是指拥有农村宅基地住房的农业家庭户自愿以农村住房、非住宅房屋和附属物等置换具有不动产权证的公寓房,并退出原有宅基地以及房前屋后自留地、闲散地、附属物等的行为。

三、农房改造集聚的报名对象是哪些?

1、罗星街道各行政村内有宅基地且自愿永久放弃原有宅基地的农户。

2、罗星街道各行政村内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且自愿永久放弃宅基地安置政策的农户(包括新增户、无房户)。

四、置换房源性质是怎么样的?

具有不动产权证的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由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有关规定收取物业费。

五、公寓房置换享受面积是多少?

公寓房置换:按照“以人口计算的标准面积优先,兼顾原住宅合法审批户型建筑面积”的原则,按照农户户内农业人口数量每人建筑面积40平方米(下称标准面积)以及结合原来农户自身拥有合法审批户型建筑面积给与置换。每户可安置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标准面积或者按照审批的合法户型建筑面积(不可分割面积除外)。

六、公寓房结算价格标准

1.公寓房标准价格:690元/平方米,根据安置房区位差价系数修正后确定。

2.公寓房产权调换价格:1150元/平方米,根据安置房区位差价系数修正后确定。

3.公寓房成本优惠价格:4200元/平方米,即《关于印发嘉善县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善政发〔2013〕62号)中的公寓房优惠价格,根据安置房区位差价系数修正后确定。

4.公寓房市场优惠价格:7300元/平方米,即善政发〔2013〕62号中的公寓房市场价格,根据安置房区位差价系数修正后确定。

5.公寓房成本优惠价格仅限于套内不可分割20平方米以内;公寓房市场优惠价格仅限于因安置房面积不匹配导致选房面积再超过套内不可分割20平方米以上部分,但限于20平方米以内;再超面积部分按公寓房市场价格结算,市场价格由征收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公布。

当选房后剩余应安置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原则上不再安排选房,直接按货币安置给予结算补偿(标准面积以内部分,每平方米按市场优惠价减去标准价格给予货币补偿;标准面积以外、原住宅用房安置面积以内部分,每平方米按市场优惠价减去产权调换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七、奖励标准有哪些?

对评估结果经本户确认的资金总额(包括旧房残值)给予100%的补助。

八、解读机关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政府;联系方式:0573-84011035。


信息来源: 罗星街道(归谷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