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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大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2-01-06 10:20 浏览次数:

意见反馈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及《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明电〔2021〕2号)要求,我镇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月18日前反馈至大云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73-84666016

邮编:314100




嘉善县大云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

大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2.01.06.pdf

信息来源: 大云镇(大云温泉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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